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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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0 B91 备案号: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 T***―XXXX ????? 果蔬烘干机 Miniature potato grinding machin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本稿完成日期:2017-8-11) ????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Q/TC 0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果蔬烘干机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蔬烘干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电、生物质为热源的果蔬烘干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JB/T 9832.2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 漆膜 附着性能测定方法 压切法 JB/T 5673-1991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

8574 农机具产品 型号编制规则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果蔬烘干机 Miniature potato grinding machine 指以间接加热空气,采取强制通风,形成循环热风,热风温度在50 ℃~120 ℃范围,温度自动控制,将水果或蔬菜置于固定的层架式烘盘上进行脱水作业的柜式设备.主要设备包括燃烧机和热交换设备、通风排湿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 产品型号 表示方法 产品型号的编制应符合JB/T 8574的规定,产品型号依次由分类代号、特征代号和主参数组成,分类代号和特征代号与主参数之间以短线隔开.

5 H M G - 改进代号;

主参数,烘干室有效容积/总有效摊料面积,单位为立方米/平方米(m3/m2);

特征代号,果(蔬);

特征代号,M―煤、D-电、S-生物质;

小类分类代号:烘(干);

大类分类代号:脱粒、清选、烘干和贮存机械. 改进代号:原型不标注,第一次改进标注A,第二次改进标注B,依此类推. 示例:烘干室有效容积为5m3,总有效摊料面积为15 m2,燃煤作为热源的,第一次改进的果蔬烘干机型号表示为:5HMG-5/15A. 技术要求 一般技术要求 果蔬烘干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零部件、外协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外购件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等级证明. 冲压件不应有裂纹、起皱、飞边、明显拉痕等缺陷. 钣金件外形应平整,无明显扭曲、裂纹、折皱、凸凹现象,咬口应牢固. 焊接件的焊缝应牢固,不应有裂纹、烧穿、漏焊、焊渣未除等缺陷. 铸件表面不应有影响磨浆机及零部件强度的裂纹、砂眼、气孔等缺陷. 冲压件、钣金件、焊接件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正常使用时不应有变形、开裂、破损等现象. 安全要求 安全防护 在影响安全的转动部位及容易引起烫伤的高温部位应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

容易松脱的零部件应有可靠的防松装置. 果蔬烘干设备房体材料应使用阻燃、防熔化材料.加热室房体材料使用阻燃、防熔化彩钢夹芯板的,夹芯材料应为岩绵,夹芯允许材料代用,代用材料应保持原设计性能. 通往循环风机、鼓风机、排湿风机和控制器的导线、控制线有可靠的绝缘保护. 安全信息 在以下危险部位附近应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型式应符合GB 10396的规定: 控制器处防触电的标志. 热泵处或热风炉加燃料口和排烟管道附近应有 当心烫伤 标志. 烘干机门口、进风口、排湿口应有 当心气体烫伤 标志. 使用说明书中应明示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警示标志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复现并明确设置的位置. 安全装备 果蔬烘干设备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安全性能 动力电线、信号电线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2 MΩ. 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性能 果蔬烘干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0℃条件下,试验原料为新鲜萝卜条,外形尺寸为150mm*15mm*15mm,含水率为90%±3%,单位面积摊量为3.5 kg/m2±0.5 kg/m2(折算为含水率10 %),其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批次平均水分蒸发量,kg/h ≥20 保温性能(设定温度50℃时,每分钟降温) ≤20 单位耗热量,(kJ/kg) ≤设计值 出机萝卜条含水率 ≤15% 噪声 噪声指标应不大于85dB(A). 有效度 有效度指标应不小于90%. 装配质量 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装配. 装配后烘干机各活动环节应灵活、无卡滞现象,运转应平稳、可靠,不允许有异常声响. 传动装置调速应稳定可靠,操作应灵活方便. 各连接处紧固件不得松动. 电气控制应安全、准确、可靠;

指示仪表指示正确. 外观质量 烘干机外观应整洁、平整、无污损,不允许有磕碰伤、划痕和毛刺等现象. 表面涂漆质量应符合JB/T5673的规定,漆膜厚度不少于35 ?m. 油漆表面应平整、均匀、光滑,不得有漏漆、起皱、流挂、剥落、锈蚀和锈痕等缺陷. 试验方法 一般要求检查 一般要求检查项目采用感官方法逐条进行检查. 安全要求 安全性能采用绝缘电阻测量仪进行测量,其他项目采用感官方法进行检查. 主要性能 试验条件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将物料盘架和物料盘全部置于烘干室内;

房体密封完好,试验过程中排湿风机及排湿窗口处于关闭状态、环境温度不低于0℃. 样机状态 试验样机的技术状态应良好,试验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样机调整和保养.在试验测定时间内样机应连续工作,并不得随意调整与修换. 试验物料 试验用物料应为外形尺寸为150mm*15mm*15mm的萝卜条,其含水率为90%±3%,成熟经过清理无烂损、变质、霉变、病虫害及影响烘干后物料品质的杂物,试验期间不得更换物料品种. 烘房的有效摊料面积,按式⑴计算: 式中: ――烘房的有效摊料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

――摊料板工作宽度,单位为米();

――第层摊料板的长度,单位为米(). 房体保温性能试验 检查房体密封,热风炉内加煤,启动运行,待房体内显示温度为50℃以上时停止加煤,并取出炉体内剩余燃料,当显示温度50℃时开始计时,间隔10测量房体内温度,测试温度位置位于烘干房烘干区正中间,且高度距离房内屋顶200mm处.试验重复3次测该点处的温度. 水分含量 分别测定物料干燥前、后的水分含量.按GB/T 14769―1993中第2章规定的常压加热干燥法进行测定,并计算出物料干燥前、后的水分含量. 批次平均水分蒸发量 在标准状态下,干燥一批物料过程中平均1小时所蒸发的水分总量.按式⑵计算: 式中: ――批次平均水分蒸发量,%;

――物料干燥至规定的水分含量所蒸发的水分总质量,单位为千克();

――干燥过程所需时间,单位为小时(). 单位耗热量试验 选好试验物料,称其重量,按房体内有效摊料面积加满物料,热风炉内加煤,并称得加煤重量,记录运行时间、煤耗,按式⑶计算耗热量. 式中: ――单位耗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热风炉消耗的燃煤重量(包括点火升温的燃煤),单位为千克();

――原煤基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物料烘干前总重量,单位为千克();

――物料烘干后总重量,单位为千克(). 试验时,用式⑷计算单位耗电量. 式中: ――单位耗电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多功能电测数仪的读数(使用电度表时=(-):开始时电表读数;

:结束时电表读数);

单位总能耗为: ――单位总能耗,单位为千焦每千克(). 噪声试验 果蔬烘干机置于离墙2米以外的地方,将声级计放在距离引风机水平距离1米,高1.5米处,测量三次,计算算术平均值. 有效度 每台样机应进行不少于100小时的生产试验.有效度按公式(3)计算. (3) 式中: K―有效度,%;

Tz―纯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Tg―故障排除时间,单位为小时(h). 装配质量 装配质量采用感官方法进行检查. 外观质量 漆膜厚度采用测厚仪检测三个不同部位,以三个不同部位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漆膜的平均厚度值.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按JB/T 9832.2的规定进行,检查三个不同部位,均不低于Ⅱ级.其他项目采用感官方法进行检查. 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应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项目不分类,其检验项目见表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老产品异地生产或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产品停产12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质量监督部门或机构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 一般情况下,检验批为2台~5台,在企业近12个月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2台. 型式检验应检验表2的全部项目,检验项目及分类见表2. 检验合格判定原则: 检验项次符合要求时,判定该项次合格;

不符合要求时,判定该项次不合格. 检验结果符合表3要求时判定被检样机合格;

否则判定被检样机不合格. 订货单位要求抽检产品质量时,抽样方法按GB/T 2828.1的规定,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检验项目及合格判定条件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检验项目及分类 分类 项 项目名称 对应条款 出厂检验 A

1 安全防护 √

2 安全信息 √

3 安全装备 √

4 安全性能 √

5 噪声

6 有效度 B

1 批次平均水分蒸发量

2 保温性能

3 单位耗热量 分类 项 项目名称 对应条款 出厂检验 B

4 出机萝卜条含水率 C

1 装配质量 √

2 外观质量 √

3 标志 √

4 包装 √

5 运输和贮存 √ 被检样机合格判定条件 A类项目 B类项目 C类项目 A类不合格项次 B类不合格项次 C类不合格项次

0 ≤1 ≤3 标志和随行文件 每台果蔬烘干机应在明显位置牢固固定清晰耐久的铭牌.铭牌至少应标明下列内容: 产品型号和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至少应包括批次平均水分蒸发量;

单位耗热量等);

制造日期;

制造编号;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制造商名称、地址. 果蔬烘干机出厂时,制造商应提供下列随行文件: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质量合格证;

装箱清单;

保修卡.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 果蔬烘干机可以总装或部件包装出厂.部件包装时必须保证各部件在不经任何修正的情况下即能进行总装. 捆扎件应牢固可靠,并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并保证在正常情况下,不应损坏. 采用包装箱包装时,箱面文字和标记应清晰、整齐、耐久. 运输与贮存 产品贮存环境应保持干燥和无腐蚀性气体,并应具有防潮和防碰撞的措施,无防锈涂层部位应涂防锈油. 在正常运输和贮存的情况下,制造商应保证产品及备件、附件、随机工具的防锈,有效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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