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11-17 |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全自动产床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采购全自动产床1台.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 4.项目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5.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报价供应商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6.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6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7. 采购项目品目: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A032024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3.报价供应商未在招投标活动、履约过程中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被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及《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格式6.1);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磋商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6.提交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价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上述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29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14时3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评标室 十
一、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年0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止. 十
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龚女士
电话: 020-83642820转825
电话: 020-
81587303 传真: 020-83642820转822 传真: 020-
81596350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芳村大道明心路3号 邮编:
510050 邮编:
510070 开户名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越秀桥支行 ? ? 帐号:
3602064919200117660 ?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第二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1.2 本次项目适合的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法规. 2. 定义 2.1 采购人 指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 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报价供应商 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成交供应商 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供应商. 2.5 货物 指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 2.6 服务 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7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书面形式 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磋商邀请函》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项目货物、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3.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函》).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 磋商邀请函;
1.2 报价供应商须知;
1.3 用户需求书;
1.4 合同条款;
1.5 响应文件格式. 2.磋商文件的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报价供应商.若报价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编写 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 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报价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2.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2.1 报价部分(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2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3 技术(服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4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5 报价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报价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服务条款)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2.6 报价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所有响应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A4规格制作;
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响应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正本/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