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11-21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热态炉渣建设年产4万吨无机耐火纤维材料生产线 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平遥县电弘锦业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顺杰 联系人 张顺杰 通讯地址 平遥县朱坑乡西善信村平遥县电弘锦业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535395916 传真邮政编码
031100 建设地点 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西善信村耀光电厂北侧 立项审批部门 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平发改备案【2018】7号 平发改备审函【2018】19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00(利用现有厂区内空地)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00 总投资 (万元) 6216.6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6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9%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建设项目背景 发展环保节能型经济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共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题.面对居高不下的石油产品和不断攀升的能源价格,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已是众多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随着无机耐火纤维在工业窑炉上的应用,环保节能效果将明显提升,其它应用领域也不断拓宽,其用量将会与日俱增.无机耐火纤维材料作为一种高效的保温材料,与传统的有机聚苯乙烯、聚氨酯等泡沫保温材料相比,遇火不燃(A级),不具备火焰点火性和传播性,且其容重轻、导热系数低、防火无毒,化学性能稳定,使用周期长,是国内外公认的理想保温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化工、火电等各个行业. 无机耐火纤维是一种节能型的无机耐高温材料,它除具有优异的高温力学性能、抗化学侵蚀、低导热率、安全使用系数高等特点,是国际上争相发展的一种绿色环保、节能的新型产品. 在此背景下,平遥县电弘锦业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及自身发展需求,提出了新型环保耐火材料工程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可以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抓住新型建材耐火材料产业发展的大好时机,在充分的市场调查研究及考察论证基础上,提出了新建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热态炉渣建设年产4万吨无机耐火纤维材料生产线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 1.2 评价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环保部令第44号文),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热态炉渣生产无机耐火纤维材料,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55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其他 ,本项目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平遥县电弘锦业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对建设项目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在资料收集统计、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有关规范,编制完成了《平遥县电弘锦业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热态炉渣建设年产4万吨无机耐火纤维材料生产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审本). 2018年9月10日山西新科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平遥县主持召开了本项目技术审查会,并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会后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编制完成了《平遥县电弘锦业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热态炉渣建设年产4万吨无机耐火纤维材料生产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现提交建设单位报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政策 本项目利用工业废渣粉煤灰、热态炉渣生产无机耐火纤维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2月16日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项目. 2018年1月17日,本项目已由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备案[2018]7号文件予以备案,生产规模为年产1.2万吨无极耐火纤维材料,2018年10月17日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备审函【2018】19号文同意本项目生产规模变更为年产4万吨无极耐火纤维材料. (2)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西善信村耀光电厂北侧,占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平遥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不违背平遥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3)三线一单 ①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评价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及珍稀动物保护区等敏感因素,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 ②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引用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烟(粉)尘、噪声、废水、固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很小.因此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原材料主要为工业废渣粉煤灰、热态炉渣,体现了资源利用优化的原则,不涉及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修正版)(发展和改革委令2013第21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发展的二类、三类工业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 (4)环境敏感性 本项目厂区周边没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中的特殊环境敏感目标,也无濒危生物物种、文物古迹,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等. (5)本项目与《岩棉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2012年10号)符合性分析 表1.3-1 本项目和《岩棉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对比表 序号 《岩棉行业准入条件》 本项目 是否 符合
1 建设条件和生产布局 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物流和市场等因素,合理布局.新建岩棉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总体规划 符合
2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和非工业规划区等区域内新建岩棉项目 本项目场址不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范围内 符合
3 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 新建岩棉项目总规模不得低于4万吨/年,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改扩建岩棉项目单线规模不得低于2万吨/年,鼓励建设单线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本项目总规模为4万吨/年,单线规模为2万吨/年 符合
4 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应使用清洁燃料,严禁使用发生炉煤气,鼓励使用电炉. 本项目使用电炉 符合
5 采用冲天炉的,应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和余热综合利用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