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22-11-24
广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

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管理规定

三、违反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规定

四、违反排污监测规范化管理规定

五、违反排污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六、违反环境行政许可管理规定

七、违反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管理规定

八、违反环境事件处置管理规定

九、违反特别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十、违反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 十

一、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十

二、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十

三、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十

四、违反海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十

五、违反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十

六、违反清洁生产、臭氧层保护、拆船、信息公开、微生物安全、新化学物质、电子废物等专项环境管理规定

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责任 程度和情节 处罚幅度 并处 1-1 未依法报批或者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报告表 较轻 项目已停止建设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一点五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建设;

责令恢复原状 一般 项目未停止建设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点五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较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二点五以下罚款 严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并造成不良后果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二点五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罚款 报告书 较轻 项目已停止建设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三点五以下罚款 一般 项目未停止建设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点五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较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四以上百分之四点五以下罚款 严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并造成不良后果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四点五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报告表 较轻 项目已停止建设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一点五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建设;

责令恢复原状 一般 项目未停止建设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点五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较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二点五以下罚款 严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并造成不良后果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二点五以上百分之三以下罚款 报告书 较轻 项目已停止建设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三点五以下罚款 一般 项目未停止建设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点五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较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四以上百分之四点五以下罚款 严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并造成不良后果 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四点五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 1-3 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轻 项目已停止建设 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备案 一般 项目未停止建设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 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项目已投入生产,并造成不良后果 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管理规定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责任 程度和情节 处罚幅度 并处 2-1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登记表 较轻 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一万元以上一点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一般 设施已动工建设尚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一点五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设施尚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二万元以上二点五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设施尚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造成不良后果 处二点五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报告表 较轻 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三万元以上三点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设施已动工建设尚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三点五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设施尚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四万元以上四点五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设施尚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造成不良后果 处四点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报告书 较轻 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设施已动工建设尚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设施尚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七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设施尚未建设,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造成不良后果 处八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2 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登记表 较轻 设施已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五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一般 设施已动工建设尚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六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设施尚未建设,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处七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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