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22-11-24 |
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光市洛城街道文圣街以南、永和路以东,项目总投资26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项目总建筑面积33649m2,建设生产车间3座、办公楼一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购置电动摆式剪板机、折弯机等配套设备41台(套);
原辅料:钢板、框料及其他附件;
工艺流程:钢板-切割-折弯-焊接-外协喷涂-组装-成品.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个消防箱的生产能力.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工作,工程开挖应避开雨季;
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场地应进行围挡并及时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采取防止物料洒落的措施;
及时对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施工期间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
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规定.
3、该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无害化、稳定化沉淀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光东城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应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标准要求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的雨水管道;
落实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4、项目建成后,采用(电能)空调取暖和乘凉,不得新建燃煤(燃油)锅炉.项目在焊接、切割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安装排气扇、加强绿化等有效措施,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中无组织排放相关浓度限值.
5、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采用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6、产生的金属屑、焊渣、边脚料等统一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和废机油抹布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置;
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7、该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寿光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认定的范围内.
8、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你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做好沟通,上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9、项目竣工后,及时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0、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向我局备案. 公章 经办人: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