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11-22 |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
7
第一节 区域概况
7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9
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新形势
11
第四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13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
19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9
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19
第三节 规划控制指标
20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3
第一节 农用地
23
第二节 建设用地
24
第三节 其他土地
27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8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28
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31
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
35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8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38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39
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40
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
41
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42
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43
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43
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
44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5
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45
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46
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46
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47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48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8
第二节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9
第三节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53
第四节 土地整治
56
第九章 各镇(办)主要用地调控
60
第一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方向
60
第二节 各镇土地利用方向
60
第三节 各镇(办)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62
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63
第一节 交通建设项目
63
第二节 水利建设项目
63
第三节 电力能源项目
64
第四节 环保建设项目
64
第五节 其他建设项目
64 第十一章 汉滨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
66
第一节 《实施方案》基本情况
66
第二节 《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66
第三节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情况
69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0
第一节 行政保障措施
70
第二节 经济保障措施
72
第三节 社会保障措施
73
第四节 技术保障措施
74 第十三章 附则
75 附表
76 附表1 安康市汉滨区规划目标指标表
76 附表2 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77 附表3 安康市汉滨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
78 附表4 安康市汉滨区分镇(办)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79 附表5 安康市汉滨区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80 附表6 安康市汉滨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81 附表7 安康市汉滨区各镇(办)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86 附表8 安康市汉滨区各镇(办)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87 附表9 安康市汉滨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88 附表10 安康市汉滨区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
89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调整目的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保障汉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保持本轮规划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
适当调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保障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落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加大生态用地保护力度,保障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加强规划管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规划调整任务
(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以汉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规划实施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
规划目标实现情况(主要包括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各类建设用地情况、生态用地保护情况等);
规划布局落实情况;
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时修改情况等.摸清情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调整完善措施.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按照市级下达的规划调整控制指标,依据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各镇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生态任务建设情况等,落实和下达各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及其他指标,主要包括:
1、耕地保有量的调整 在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镇耕地增加和减少因素,合理调整各镇耕地保护任务.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调整 依据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考虑建设占用、生态建设、低等级基本农田调出及优质耕地调入等因素,以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基础,合理调整各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建设用地总规模的调整 综合考虑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产业及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人口增长、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指标剩余状况等,以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基础,合理调整各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在落实上级下达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按照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的要求,科学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包括: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四)推进 三线 划定和 多规合一 根据调整后的规划目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为 多规合一 奠定基础.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公布).
(二)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土资发[2016]67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4、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5、《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6、《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三)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7、《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
(四)相关规划
1、《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
2、《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方案》;
3、《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安康市汉滨区 十三五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5、《汉滨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
6、《安康市汉滨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
7、《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相关资料
1、汉滨区2006-201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
2、汉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3、汉滨区2009-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简明资料.
四、规划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调整完善《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适度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耕地是最为宝贵的土地资源.既要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要.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贯彻协调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与上级规划衔接.结合规划调整完善,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划定,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探索 多规合一 ,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
五、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为汉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364591.10公顷.
六、规划调整期限 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年-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汉滨区位于安康市中部,东邻旬阳县,西接汉阴县、紫阳县,南连岚皋县、平利县,北交宁陕县、商洛市镇安县,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8°29′54″-109°23′03″,北纬32°22′07″-33°17′06″之间,为安康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安康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南北长101.2公里,东西宽81.6公里,土地总面积3645.91平方公里,占安康市土地总面积的15.60%. 截止2014年底,全区辖25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共计516个行政村,45个居委会.
二、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 汉滨区属陕南秦巴山地丘陵沟壑区,汉江、月河横贯其中,以汉江为界,北属秦岭山地,南属巴山余脉,形成 两山夹一川 的地貌类型.区内群山叠障,地形起伏,垂直高差达1925米,最高点为叶坪佛爷岭,海拔2141米,最低点处216米,位于早阳镇与旬阳县段家河镇的汉江交界处,主要山脉有凤凰山、牛山、文武山、平头山等,分为川道、丘陵、山地三大自然地貌.
(二)水文气候 汉滨区属于北亚热带大陆湿润性季风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