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11-22
佛山子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佛山子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子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子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年生产隔音垫32万件、遮阳板10万件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兴路18号

2、建设内容 利用厂区现有的厂房A,设有遮阳板装配线一套以及发泡生产线一套,年生产隔音垫32万件、遮阳板10万件,总投资4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子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工 联系

电话:13402053101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兴路18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228号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江街道长江大道9号,筑业高新国际A座15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

电话:0317-510038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建设的可行性;

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大气、以及噪声等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中附具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其他 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人提交意见.建设单位将在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自2017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止.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佛山子元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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