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11-20 |
第一章 总则1
一、调整目的
1
二、调整任务
1
三、调整依据
3
四、调整原则
5
五、规划范围
7
六、规划期限
7
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
8
第一节 区域概况
8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10
第三节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
13
第四节 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
19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
21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22
第三节 规划调整控制指标
23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6
第一节 农用地
26
第二节 建设用地
27
第三节 其他土地
30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2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32
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
36
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
45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8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48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49
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49
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
50
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51
第六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51
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
52
第八节 牧业用地区
53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5
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55
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56
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57
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57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58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58
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
59
第三节 生态文明建设
62
第四节 土地整治
63
第九章 街道主要用地调控
66
第一节 街道土地利用方向
66
第二节 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67
第三节 区级预留指标使用
67
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69
第一节 交通项目
69
第二节 水利设施项目
69
第三节 能源项目
70
第四节 电力项目
70
第五节 环保项目
70
第六节 其他项目
70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2
第一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套制度
72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
72
第三节 运用经济杠杆促进规划目标落实
73
第四节 提高规划管理的科技水平
73
第五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
74 第十二章 附则75 附表 附表1 临潼区规划目标指标表
76 附表2 临潼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77 附表3 临潼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
78 附表4 临潼区分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79 附表5 临潼区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80 附表6 临潼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81 附表7 临潼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
91 附表8 临潼区各街道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92 附表9 临潼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93 附表10 临潼区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
94
第一章 总则
一、调整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促进土地规划理念转变,保障全区 十三五 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总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部署安排,以2014年为基准年,对《西安市临潼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 规划 )做出调整完善.
通过本次调整完善工作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指标,确保耕地面积稳定,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
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保障中省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
保障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用地;
加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还湿.
二、调整任务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做好土地规划中期评估.评估过程中,充分利用二次土地调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等成果,及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一是在数量上要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二是在质量上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 对建设用地的调整,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省、市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中心城区、重点街道、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
(三)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二次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 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一是加强与城乡规划、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二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布局优化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三是严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四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移民搬迁工作,因地制宜地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五是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尤其是要优先安排和保障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省上支持发展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
(四)推进 三线 划定和 多规合一 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结合 三线 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 底盘 ,推进 多规合一 .
三、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7月29日);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1月8日).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008年1月3日);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2014年10月28日);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2014年10月18日);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
5、《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2016年8月8日);
7、《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2016年8月12日);
8、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陕国土资发〔2014〕56号,2014年11月24日);
9、《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通知》(市国土发〔2016〕249号).
(三)技术标准
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TD/T 1024-2010,2010年6月27日);
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1-2009,2009年11月18日);
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7-2010,2010年9月10日);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2016年6月).
(四)相关规划及其他成果
1、《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2、《西安市临潼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西安市临潼区分区规划(2008-2020)》;
4、《西安市临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临潼区 十三五 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总体规划》;
6、临潼区城市周边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7、临潼区2014年变更调查成果;
8、临潼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2012年).
四、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以本轮规划为基础,在规划总体格局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局部调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分区,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按照布局基本稳定,保护优先,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坚持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优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将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在管住总量、严格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结合用地实际和发展需要,合理调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