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30 |
一、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已在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赋码为:2017-360602-13-03-018074.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允许类,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鹰潭市总体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切实有效地治理好污染源,防止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及自身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公示期无单位和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本次批复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属技改项目,项目位于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28°13′08″N、116°59′24″E),东面为江西鹰南贡米有限公司;
南面临320国道,320国道另一边为商住区,商住区距项目厂界约60米;
西面为道路,道路另一边为鸽鸽食品新厂区;
北面为种植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依托原有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增加烘干工序,设烘干车间,技改后全厂设置1套烘干设备和2条大米生产线,形成年加工13万吨大米粮食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8677平方米,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5%.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依法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环保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技改后无新增废水产生.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技改后新增废气为热风炉烟气、烘干粉尘、筛分粉尘.热风炉废气中烟(粉)尘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并经15m的排气筒排放;
烘干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筛分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需加强车间洒水和车间通风排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管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车间、烘干车间均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建设项目应按要求在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一般生产固体废物合理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安全合理处置;
尽量做到日产日清,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1.运行管理要求.应按规定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2.环保竣工要求.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其它环保要求 1.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2.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日常环保监管.我局委托高新区环保分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鹰潭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察. 鹰潭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8日 抄送:污防科,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高新区环保分局. 鹰潭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