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30 |
第一章 总论 1-1 1.
1 评价背景 1-1 1.2 评价依据 1-2 1.3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3 1.4 评价重点对象及内容 1-4 1.5 环境功能区划 1-5 1.6 评价标准 1-5 1.7 评价等级 1-9 1.8 评价范围 1-11 1.9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11 1.10 环境保护目标 1-13 1.11 与朔州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园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14 1.12 与相关政策的协调性分析 1-17
第二章 工程分析 2-1 2.1 项目概况 2-1 2. 2污染源分析 2-16 2.3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分析 2-22 2.4 污染源排放清单 2-27
第三章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3-1 3.1 地理位置 3-1 3.2 自然地理环境 3-1 3.3 生态环境概况 3-5 3.4 环境质量现状 3-7
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4.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4-1 4.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4-5 4.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6 4.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11 4.5 声环境影响评价 4-16 4.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4-19
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5-1 5.1 施工期污染及防治措施 5-1 5.2运营期污染及防治措施 5-2 5.3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5-6 5.4 环保措施汇总及投资估算 5-7
第六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1 6.1社会效益分析 6-1 6.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1
第七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1 7.1 环境管理 7-1 7.2 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7-8
第八章 结论 8-1 8.1 项目基本概况 8-1 8.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8-1 8.3总量控制 8-2 8.4公众参与 8-2 8.5 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对策 8-2 8.6 场址环境可行性 8-3 8.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8-3 8.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8-4 8.9 总结论 8-4 附件: 委托书 备案证
3、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4、污染源监测报告
5、环境质量补充监测报告
6、土壤检测报告
7、园区意见
8、专家意见
第一章 总论 1.1 评价背景 山西省日用陶瓷现有产能25亿件,在全国排第6位,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品种和配套较为齐全,已形成朔州、晋城、阳泉三大陶瓷产业集聚区.特别是朔州市日用陶瓷年产量达十几亿件,是全国最大的日用陶瓷产区之一,由于科技含量不高和其他因素制约,大部分采用冷煤气窑炉烧成,产品绝大多数是中低档产品,产量高、售价低,规模大、产值低,因此需要开发高档瓷种,以迎合市场需求. 山西省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山西省资源和能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发展,振兴轻工业,发展陶瓷新材料,重点发展高档日用陶瓷. 应县国镁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高档镁质日用瓷项目于2017年5月4日取得了应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备案证(应发改备案【2017】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应县国镁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高档镁质日用瓷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11月应县国镁陶瓷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技术人员赴现场实地踏勘,对项目厂址周围的自然物理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环境作了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有关的信息资料,并对区域污染源情况进行了调查,详细了解了项目的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施、排污环节和公用工程能力等.项目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了评价等级的确定;
确定了评价标准、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提出了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编制完成了《应县国镁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高档镁质日用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稿). 2018年01月28日,朔州市环保局在太原市主持召开了《应县国镁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高档镁质日用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的技术审查会.会后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修改,完成了《应县国镁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高档镁质日用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编制. 1.2 评价依据 1.2.1 任务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应县国镁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高档镁质日用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8.1);
(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1)《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
(1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15)《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办发〔2007〕163号);
(16)《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1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18)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02〕193号);
(19)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1〕45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保部〔2012〕77号);
(21)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3.23);
(22)《山西省环保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晋环发〔2015〕25号);
(2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0号). 1.2.3 导则及其它技术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0)《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修改单;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 1.3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3.1 评价目的 (1)通过现状调查与监测,查清拟建工程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对环境质量现状作出评价. (2)通过分析拟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部位及方式、排放规律等污染特征,对其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作出预测和评价. (3)明确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工业发展的总体布局. (4)贯彻环保部关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精神,确定评价因子的总量控制指标及其可实现性,使评价真正起到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作用. (5)对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经济损益进行分析,论证本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性. (6)从环保法规、环境特点、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综合分析,对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和拟建项目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 1.3.2 指导思想 (1)结合现行选址、污染控制技术、环境影响等分析实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2)将 清洁生产、达标排放、节约用水、总量控制 原则贯穿于整个环评工作的始终,各专题的工作都以此为基本工作原则来加以落实. (3)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和总量控制为评价重点,做到重点突出、内容具体、真实客观、结论可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4)针对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对各类污染、生态影响实施从严控制,并将生产设计、生产管理、污染控制等方面的一些先进经验反馈给企业,使企业实现稳步、可持续的发展. (5)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资料,尽量收集有关类比资料. 1.4 评价重点对象及内容 1.4.1 评价内容 根据拟建工程特点和周围区域环境特征,评价内容包括评价区域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现状调查;
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污染防治措施论证、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评价结论与建议. 1.4.2 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以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为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1.5 环境功能区划 1.5.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项目厂址位于朔州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园区,所在区域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1.5.2 水环境质量功能区 本项目所在地属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区内地表河流不发育,沟谷内平时干涸无水.距离项目最近河流为浑河,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浑河段水质要求为工业用水保护,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量标准.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地下水质量分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为依据 的要求,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地下水为Ⅲ类水,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质量标准. 1.5.3 噪声质量功能区 本项目所处区域为工业园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1.6 评价标准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以下评价标准. 1.6.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基本项目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氟化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附录A中二级标准;
标准值见表1-1. 表1-1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标准来源 环境 空气 TSP 年平均
200 μg/N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h平均
300 SO2 年平均
60 24h平均
150 1h平均
500 PM10 年平均
70 24h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24h平均
75 NO2 年平均
40 24h平均
80 1h平均
200 CO 24h平均
4 mg/m3 1h平均
10 氟化物 24h平均
7 μg/N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附录A中二级标准 1h平均
20 (2)地表水 距离项目最近河流为浑河,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浑河段水质要求为工业用水保护,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量标准.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 pH COD BOD5 DO NH3-N 总氮 总磷 标准值 6-9 ≤20 ≤4 ≥5 ≤1.0 ≤1.0 ≤0.2 (湖、库0.05) 项目 总汞 总镉 六价铬 总砷 总铅 氟化物 (以F-计) 粪大肠菌群 标准值 ≤0.0001 ≤0.005 ≤0.05 ≤0.05 ≤0.05 ≤1.0 ≤10000 (3)地下水 本项目厂址所处区域地下水主要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工农业用水,属Ⅲ类功能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标准,标准值见表1-3. 表1-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pH 总硬度 氨氮 硝酸盐 亚硝酸盐 硫酸盐 标准值 6.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