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11-26 |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于2017年批准成立,单位性质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县级全额预算,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1、主要职能 (1)负责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全面分析、调查和咨询服务. (2)承担政府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任务. (3)承担食品及相关产(商)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及有关单位委托的质量(技术)鉴定. (4)受理客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产(商)品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5)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产(商)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为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服务. (6)承担农(畜)产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7)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产(商)品检测方法、质量及技术标准等科研工作. (8)承担负责全县范围内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血压计、加油机、压力表、天平、衡器、锅炉等的检定工作. (9)承担其它与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科室设置情况 长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股、食品检验股、药械及产(商)品检验股、计量检验股、农产品检验股.
2、人员编制情况:编制24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预算报表含哪些下属单位):长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属一级独立预决算部门,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长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本级(挂长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分析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1558776.85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元,增加(减少)原因为:因我中心属2017年末新成立单位,2017年无预算情况,所以无法与上年度做比较. (2)支出总计1558776.85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元.支出1558776.85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776.85元,项目支出120000元.
2、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无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购置车辆数0辆,与上年比较,变动0元;
公务接待费4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4000元,接待批次1,接待人次5,与上年比较,变化4000元,变化原因为:迎接2018年末山西省质监局组织的计量技术机构考核,预算了4000元.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8年我单位预计采购部分办公设备和食品快检设备,均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