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11-25 |
1 声明
2
一、甲方声明:
2
二、乙方声明:
2
三、不限制法定权利
5 第一部分合同主体及引言
6 第二部分定义和解释
8
一、定义
8
二、解释
8 第三部分 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14
一、甲方的承诺
14
二、乙方的承诺
14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5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7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20
六、项目安全保障
21
七、批准
22 第四部分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23
一、项目的范围
23 二.
项目的期限
29 第五部分项目的前提条件
30
一、前提条件
30
二、前提条件豁免
30
三、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
31 第六部分 前期工作
32
一、前期工作内容
32
二、前期工作的移交
32
三、前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管理、服务类等配合工作
32
四、前期费用
34 第七部分项目的投融资
35
一、 项目公司的融资权利和义务
35
二、甲方提供的融资支持
37
三、融资方的主债权和担保债权
37
四、融资方的介入权
38
五、融资方介入权的终止
38
六、再融资
38 第八部分项目用地
39
一、土地权利的取得
39
二、土地使用的权利及限制
39 第九部分项目的建设
41
一、项目的勘察、设计
41
二、项目的建设
41 第十部分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55
一、开始运营
55
二、运营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57
三、甲方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介入
60
四、公众监督
60
五、项目运营期内设施改建
61 第十一部分股权变更限制
62
一、股权变更
62
二、股权转让的其他注意事项
63 第十二部分付费机制
64
一、污水处理费
64
二、可用性服务费费
66
三、运维绩效服务费
67
四、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
68
五、其他回报及约定
65
六、项目付费安排
70
七、项目建设投资
70
八、建设期利息
72
九、调价机制
72
十、绩效考核
74 十
一、开票和付款
78 十
二、其他付款保证
80 第十三部分履约担保
81
一、 履约担保
81
二、履约保函触发及退还机制
82
三、不当提取保函的责任
83 第十四部分 保险
84
一、一般保险义务
84
二、保险种类
85 第十五部分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86
一、法律的含义
86
二、守法义务
86
三、 法律变更 的定义
86
四、法律变更的后果
86
五、廉政和反腐
87 第十六部分不可抗力及风险分配
88
一、不可抗力的范围
88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88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89
四、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90
五、风险分配
90 第十七部分甲方的监督和介入
94
一、甲方的监督权
94
二、甲方的介入权
95 第十八部分合同变更、展期、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98
一、合同变更
98
二、合同展期
98
三、违约事件
98
四、提前终止的事由
99
五、甲方选择项目终止的范围.
100
六、提前终止意向通知
100
七、提前终止通知
100
八、终止后的处理机制
102
九、提前终止后的项目移交
105
十、其它情形下乙方/项目公司的退出机制
106 第十九部分项目的移交
108
一、移交范围
108
二、移交的条件和标准
108
三、移交委员会
109
四、评估和测试
109
五、移交维修保函
110
六、移交验收
110
七、最后恢复性检修
111
八、移交的具体内容
112
九、备品备件的移交
113
十、技术转让
113 十
一、雇员的接收与培训
113 十
二、合同的取消、转让
114 十
三、移走项目公司相关的物品
114 十
四、缺陷责任期
115 十
五、风险转移
115 十
六、移交费用承担
115 十
七、提前终止移交的特殊约定
116 十
八、本合同移交后的效力
117 第二十部分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18
一、适用法律
118
二、争议解决
118 第二十一部分合同附件
119
一、项目场地范围
119
二、项目所需审批
119
三、技术附件
119
四、商务附件
119
五、履约担保
119
六、移交条件
119
七、其他附件
119 第二十二部分合同其他约定
120
一、合同生效
120
二、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
120
三、合同的修改
121
四、合同的转让
121
五、甲方和乙方/项目公司往来文件的权属
122
六、保密
122
七、通知的送达
122
八、不弃权
123
九、可分割性
124
十、信息披露
124 十
一、合同份数
124 附件1: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指标
126 附件2: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
128 附件3:配套管网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
131 附件4:污水处理服务费调价机制
133 附件5:管网运维绩效服务费调价机制
135 附件6:承继合同
138 附件7:出资承诺书
142 附件8:编制依据
143 文本说明 本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第25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第215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第113号)、《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PPP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制定,具体编制依据详见附件8. 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承继合同》,该《承继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自动成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应由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声明
一、甲方声明: 甲方已获得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授权管理本项目,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可以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甲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授权和批准,满足本合同的管理和履约需要. 在本合同签署前,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项目或乙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或任何未决、即将进行的诉讼、仲裁等程序. 在项目合作期内,甲方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协调乙方与相关政府部门及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和维护管养服务. 乙方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项目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承诺给予相应补偿. 在本合同签署后,未征得乙方/项目公司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就本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建立与本合同合作内容相同或相近似的合作关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 日历日以内,乙方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辖区范围内经合法程序独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合作期不得迁出清远市清新区,甲方不参股,但应予以必要配合、协助.
二、乙方声明: 乙方为在中国正式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其他附属合同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资格和权利,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余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变更经营范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 乙方应保证有能力以注册资本、项目融资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履行项目合同,并保证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合法,乙方对该项资金的使用具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
(四)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只是参考但并未依赖由甲方或其它任何政府机关作出或提供的任何材料、信息或数据.乙方已根据自身的利益对项目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及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建筑物、建设用地以及周边环境进行细致而全面的检查、评估,充分知悉了项目的现状和风险.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在任何中国法院、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不存在针对或影响乙方的、可能对其履行和完成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等程序.
(六)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历日以内,项目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33.35万元,采用货币出资,项目资本金由乙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分步分期、及时、足额缴纳,设立项目公司的所有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乙方应在领取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后五(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公司成立的全套法律文件复印件报备给甲方.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乙方保证在声明中所述的内容和承诺均真实有效,并对乙方声明中失实和未能实现其承诺的部分内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已经为本合同的履行准备了足够的资金、人员、技术和设备等,从而确保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将严格按法律及本合同规定进行运营维护,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承诺、声明和保证存在不属实或错误的,对甲方依本合同享有权利或乙方依本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甲方可给予日的宽限期,若宽限期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与本合同相关的各附件也随之自动终止. 乙方保证接受甲方或所在区的财政局、甲方指定的其他部门或机构在建设期及运营期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合作期内监管事宜.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或相关采购文件约定,向甲方或甲方所在区的财政局指定的主体支付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如未来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需对本项目等进行维修、维护或抢险需要的,则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予以配合,不得以本项目对抗关乎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的事项;
但申请进行维修、维护或抢险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授权许可,项目公司应根据授权许可,配合其达标完成相应的维修、维护、抢修工作.如该种情形下的配合影响到项目公司绩效考核的,则甲方应酌情按照项目公司已履行完毕对应的绩效指标来对待. 如未来甲方利用本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的,项目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提供协助.由于该等资金的金额与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甲乙双方同意上述专项资金将用于本项目建设与运营,具体事宜届时由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专项资金有使用限制的,从其规定.
三、不限制法定权利 本合同不限制甲方的法定权利,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监管. 第一部分合同主体及引言 甲方(政府方):清远市清新区水务局 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乙方1(乙方/项目公司牵头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及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