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1-26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不应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10万吨/年钻井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德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 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章)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 编制 主持人 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专业类别 本人签名 王燕00014744 B242204103 冶金机电 主要编制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编号 编制内容 本人签名
1 王燕00014744 B242204103 工程分析、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2 赵红梅
00020098 B242203202 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结论与建议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4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2
三、环境质量状况…17
四、评价适用标准…19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预计排放情况…23
七、环境影响分析…24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2
九、结论与建议…33附件:附件
一、委托书;
附件
二、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
三、租赁合同及土地证明;
附件
四、泥浆废水处理协议;
附件
五、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件
六、周围社会情况图;
附件
七、平面布置图;
附件
八、卫生防护距离图 附件
九、营业执照;
附件
十、生活污水清运合同;
附件十
一、基础信息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10万吨/年钻井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胜利油田德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杨廷新 联系人 王涛 通讯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山东新宇塑业集团西侧 联系电话
15306479779 传真 ―― 邮政编码
2515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山东新宇塑业集团西侧 立项审批部门 临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1427-77-03-046959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45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7387 总投资 (万元)
1600 环保投 资(万元)
6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375%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19年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环境要求越来越严格,企业环保生产、绿色生产已成为现实.钻井过程中产生大量废弃物,包括钻屑、泥浆、防垢剂、杀菌剂等各种化学物质,另外在钻井过程中由于钻屑和地层矿物质的引入,钻井废弃物中还含有多种盐类,如果不经有效处理,钻井废弃物注入地层或排放到地面将会直接给土壤环境和人类生存空间带来许多危害. 在此基础上,胜利油田德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租赁个人土地及厂房,建设10万吨/年钻井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山东新宇塑业集团西侧,主要是将钻井过程产生的水基泥浆采用罐车运至厂区内,进行脱胶、压滤后形成泥饼和废水,泥饼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外售,废水采用运输泥浆的空罐车运至临盘采油厂集输大队临中净水站处理,处理后回注于地下. 根据《国家危废名录》(2016版)中要求,水基泥浆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内,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 三十
四、环境治理业,
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中其他类,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组成 本项目建设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具体项目组成见下表.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区 主要分为接收区、加药区、配浆区、上料区以及压滤区等 设置3个接收罐(单个容积50m3), 2个配药罐(单个容积30m3), 6个废水储存罐(单个容积40m3), 2个配浆罐(单个容积30m3), 6个上料罐(单个容积30m3), 4台压滤机,敞篷式 辅助工程 库房 建筑面积1035m2 位于厂区东侧,用于储存破胶剂、泥浆处理剂等 泥饼存放区 占地面积5670m2 位于厂区北侧 办公生活区 建筑面积为238m2 砖混结构,租赁原有 宿舍区 建筑面积为444m2 砖混结构,租赁原有 公用工程 供水 6090m3/a 由临邑县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 最大用电量为140万kW?h/a 临邑县供电公司提供 供热 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取暖采用空调 ―― 环保工程 废气 破胶剂、泥浆处理剂等在库房堆放过程中产生粉尘,对料场采取密封处理措施;
配药工序储罐呼吸产生的粉尘,经罐顶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汽车行驶粉尘经厂区定期洒水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 压滤废水采用泥浆运输空罐车运至临盘采油厂集输大队临中净水站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胜利石油管理局临盘社区管理中心环卫绿化大队定期清运. 噪声 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 固废 办公垃圾由胜利石油管理局临盘社区管理中心环卫绿化大队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3、公用及辅助工程 (1)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140万kW?h/a,由临邑县供电公司提供. (2)供水 生活用水量为0.3m3/d(10人,每人每天按30L计),生产用水量为20m3/d,全部由临邑县供水管网提供. (3)排水系统 该项目压滤尾水产生量为1500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m3/d(72m3/a),压滤废水采用泥浆运输空罐车运至临盘采油厂集输大队临中净水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胜利石油管理局临盘社区管理中心环卫绿化大队定期清运. (4)供热 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办公取暖采用空调.
4、项目主要设备情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压滤机 180型台42进料泵 ZJY型台43振动筛 lz900 台24铲车 50型台15泥浆罐车 ―― 台10
6 翻斗车 ―― 台27水罐车 ―― 台28泥浆接收罐 50m3 个39配药罐 30m3 个210 储水罐 40m3 个611 配浆罐 30m3 个212 上料罐 30m3 个
65、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1 水基泥浆 吨10万2破胶剂 吨2500
3 泥浆处理剂 吨3500
4 石灰 吨2000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工程规模: 本项目年回收利用10万吨钻井废弃物. 产业政策符合性、环保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该项目不包括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列,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三线一单 合理性分析 ①厂址选择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临邑县共有6处生态保护红线区: 临邑县生态保护红线情况一览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德州市临邑红坛寺森林公园防风固沙生态红线区 东至宋家村东口,西南至信家村西口,北至西郝村 德州市利民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一级管控区外侧20-100米 德州市临邑县东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区 杨家村南部,马家村东北部,率家西北部 德州市王芦村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区 东至刘中楼村,西至小张庄村,南至郑家村南,北至曲杨村北 德州市红坛寺森林公园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生态红线区 东至齐家庙村,西至芦坊村,南至钟家村,北至河沟埃村 德州市临邑县西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区 东至前桥村,西至王佃雨村,南至大小刘庄,北至韩岭村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山东新宇塑业集团西侧,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②厂址选择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不影响临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拟建项目符合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③厂址选择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为钻井废弃物回收再利用项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利用项目,项目资源消耗较少,产生的污染物量不大,能够达标排放,因此项目整体资源消耗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负面清单内容 是否属于负面清单
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2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3 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4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6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不属于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不属于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II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20t/h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不属于
9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10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11 再生铅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