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11-27 |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在原有厂区内开展技术改造和扩建,具体内容为:
(一)利用原有的合成车间生产原料药162.4吨/年;
(二)改造现有锅炉房,拆除现有2t/h柴油蒸汽锅炉,原址新建一台4t/h柴油蒸汽锅炉;
(三)新建车间废气粉尘处理设施;
(四)新建事故应急池.项目储运工程、废水处理及固废处理等均依托公司原有的配套设施.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日常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资料送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和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2月26日 抄送:珠海市环境保护局、金湾区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