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11-24 |
研究生及广州学院名额另行安排.
先进个人的社会实践报告应不少于1500字(学院留存). 其中,"筑梦华园,引领梦想"回中学母校宣传华工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表彰奖励,将由招生办和校团委对各队伍提交的活动成果进行评比.凡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成果作品的团队成员可参加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及推荐比例单列,不占学院指标),获奖名单由招生办及校团委共同评选确定.2017年优秀春运志愿者名单(名额及推荐比例单列,不占学院指标)由广铁团委、校团委、校青志共同评选确定.
二、评选程序 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公示(至少2天)――学校团委审批、公示――学校团委表彰.
三、评选要求: 先进个人必须认真完成社会实践任务,填写并提交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1);
各学院汇总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统计表(附件2),并按时提交.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需按时提交寒假社会实践总结材料(相关要求详见校团委网站《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开展2017年 "传承优良家风 引领文明风尚"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http://youth.100steps.net/info_view.php?tab=hdyg&VID=639)及先进个人评选材料.其中,相关总结材料及先进个人评选材料的电子版请以"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总结和先进个人材料"于3月10日(周五)前将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一号楼1116室,大学城校区交至团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同时抄送[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强联系
电话:87110458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登记表 2.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统计表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登记表 姓名 民族 政治面貌 学院 专业 年级 实践单位 个人实践小结[若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学院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学校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附件2: 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寒假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统计表 申报单位:(盖章) 在校总人数(2014级-2016级): 应选名额: 序号 姓名性别 政治面貌 年级专业 实践方式 备注 注:实践方式为:聚焦时事发展动态、追寻家乡发展足迹、践行志愿公益服务、汇聚校园青春智慧四大板块中的具体实践内容、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