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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S/T 590-2006《变形铝及铝合金扁铸锭》. 本标准与YS/T 590-2006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本标准中扁铸锭宽度范围扩展为≤2930mm,长度范围扩展为≤12000mm;
――本标准增加了针对特殊最终用途扁铸锭化学成分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加严了宽度偏差、长度偏差,调整了厚度偏差;
――本标准增加了凹凸度偏差,给出了计算方法,并用示意图加以说明;
――本标准细化并加严了弯曲度指标;
――本标准删除了切斜度,增加了对角线偏差的规定;
――本标准加严了锯切痕深度要求,并增加了切头、尾最低尺寸要求;
――本标准增加了扁铸锭铣面的规定;
――本标准加严了低倍组织晶粒度的控制级别,调整了低倍疏松的控制级别;
――本标准增加了铣面扁铸锭外观质量要求,缩小了非铣面扁铸锭外观质量成层(冷隔)、偏析瘤深度的范围;
――本标准细化了熔体氢含量控制等级并将氢含量控制要求从资料性附录调整到标准正文;
――本标准调整了低倍组织取样规定;
――本标准完善了资料性附录内容.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南山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取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S/T 590-2006 变形铝及铝合金扁铸锭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半连续铸造工艺生产的变形铝及铝合金扁铸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轧制或其他加工方法使用的变形铝及铝合金扁铸锭(以下简称扁铸锭).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246.1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高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3246.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6492.1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加工产品缺陷 GB/T XXXX 铝中间合金 GJB
5909 铝及铝合金中氢的测定 加热提取 热导法 YS/T 447(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细化剂 YS/T
489 细晶铝锭 YS/T
491 变形铝及铝合金用熔剂 YS/T
492 铝及铝合金成分添加剂 YS/T
600 铝及铝合金液态测氢试验方法 闭路循环法 YS/T XXX 铝熔体在线除气过滤工艺规范 YS/T XXX 铝熔体在线除气装置 术语 GB/T 800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要求 牌号、规格 扁铸锭的牌号、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需要其他牌号、规格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具体注明. 表1 单位为毫米 牌号规格厚度 宽度 长度 1XXX、2XXX、3XXX、4XXX、5XXX、6XXX、7XXX、8XXX ≤700 ≤2930 ≤12000 化学成分 扁铸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GB/T 3190的要求,需方需要其他化学成分的产品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具体注明. 对于轧制工艺用扁铸锭,镁含量不小于1%的合金宜控制Na和Ca含量不大于5*10-6.最终制品为双零箔的合金宜控制Na和Ca含量不大于5*10-6,Li含量不大于2*10-6. 尺寸偏差 厚度 硬合金扁铸锭的厚度允许偏差为±6mm,纯铝、软合金扁铸锭的厚度允许偏差为±4mm. 宽度 扁铸锭的宽度允许偏差为±5mm. 长度 锯切后扁铸锭的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 对角线 锯切后扁铸锭的对角线允许偏差不大于20mm. 凹凸度 扁铸锭轧制面的凹凸度允许偏差H不大于±3mm. 弯曲度 扁铸锭的弯曲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单位为毫米 弯曲度类型 铸锭长度 ≤5000 >
5000 对角线弯曲A ≤4 长度方向上每增加1000,则A增加0.5. 长度弯曲B ≤4 长度方向上每增加1000,则B增加0.5. 横断面弯曲C ≤2.5 侧面弯曲D ≤4 长度方向上每增加1000,则D增加0.5. 其他 4.3.7.1扁铸锭应锯切后交货,如不要求锯切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切头(浇口部)、切尾(底部)尺寸应按表3规定执行.由于铸造方式不同,液穴深度会有变化,因此,铸锭浇口必须有足够的切除量以保证将收缩和其他缺陷部分切除,铸锭底部必须将缺陷及尾部膨胀区切除,保证厚度公差要求. 4.3.7.2扁铸锭切头、尾时锯切面应保证垂直,锯切痕深度不大于1mm. 表3 单位为毫米 铸锭厚度 合金 2XXX、7XXX 其他 浇口部 底部 浇口部 底部 ≤400 ≥200 ≥250 ≥150 ≥200 >
400~600 ≥300 ≥350 ≥200 ≥250 >
600 ≥350 ≥500 ≥300 ≥400 4.3.7.3扁铸锭可以铣面交货,如供应的扁铸锭需要铣面时,需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具体注明. 4.3.7.4 需方对扁铸锭进行铣面时,大面单侧经7mm和小面单侧经5mm铣面后,不允许存在夹渣、疏松、裂纹等任何影响使用的缺陷. 低倍组织 扁铸锭的低倍组织试样上不允许存在裂纹、气孔、羽毛晶、非金属夹杂、粗大金属化合物、白斑缺陷. 扁铸锭的低倍组织试样上晶粒度不大于三级. 扁铸锭的低倍组织试样上疏松不大于二级. 扁铸锭的低倍组织试样上其他缺陷由供需双方协商. 显微组织 经过均匀化处理的扁铸锭,显微组织不允许有过烧. 外观质量 4.6.1 非铣面扁铸锭 4.6.1.1 扁铸锭表面不允许有油污、脏物和腐蚀. 4.6.1.2 扁铸锭表面的磕碰伤、吊运刮伤,应不多于五处,允许铲凿修整但深度不大于3mm. 4.6.1.3 扁铸锭表面不允许有各种夹杂物、气孔、缩孔和各种裂纹. 4.6.1.4 扁铸锭表面成层(冷隔)1XXX、3XXX、6XXX、8XXX不大于1.5L,其他不大于5L. 4.6.1.5扁铸锭表面偏析瘤深度1XXX、3XXX、6XXX、8XXX不大于1L,其他不大于3L. 4.6.2 铣面扁铸锭 4.6.2.1 扁铸锭表面应光洁均一,不允许有粘铝、划痕,不能残留润滑液. 4.6.2.2 扁铸锭表面不允许有夹渣、疏松、裂纹等任何影响使用的缺陷. 4.6.2.3 扁铸锭表面刀痕深度不超过0.1mm. 氢含量 扁铸锭的氢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当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具体注明. 表4 产品用途 每100克金属中的氢含量 双零箔和CTP印刷用热轧带材 ≤11.57μg(0.13cm3) 单零箔、PS板基(含彩印、普印)、饮料罐用板材、深冲用板材、A级探伤产品 ≤13.5μg(0.15cm3) 1XXX、3XXX、8XXX系合金产品 ≤18.0μg(0.20cm3) 2XXX、4XXX、6XXX、7XXX系、Mg含量平均值不大于2.5%的5XXX合金 ≤22.5μg(0.25cm3) Mg含量平均值大于2.5%的5XXX系合金 ≤27.0μg(0.30cm3) 生产与制造工艺控制 扁铸锭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参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铸锭缺陷定义及产生原因见GB/T 26492.1. 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可采用GB/T 20975或GB/T 7999,仲裁分析按GB/T 20975进行. 尺寸偏差 厚度 在切去头、尾后的浇口端面距两侧100mm及中间部分分别测量厚度,计算各测量值与铸锭名义厚度的差,即各点的厚度偏差值. 宽度 在切去头、尾后的浇口端面宽度方向最长距离处测量宽度,计算测量值与铸锭名义宽度的差,即宽度偏差值. 凹凸度 主要指轧制用扁铸锭的轧制面上横向凹凸度,用H表示,按公式(1)计算凹凸度. H=[Tc-(T1+T2)/2]/2…1) 式中: Tc――扁铸锭横截面上中央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T1――扁铸锭其中一边部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T2――扁铸锭另一边部处厚度,单位为毫米(mm). 图1 扁铸锭凹凸度测量示意图 弯曲度 取弯曲扁铸锭的凹面作测量面,然后从被测量铸锭的两端拉一条直尺,测量其中最大差值处,所测的数值为弯曲度. 单位为毫米 说明: A――对角线弯曲;
B――长度弯曲;
C――横段面弯曲;
D――侧面弯曲. 图2 扁铸锭弯曲度测量示意图 其他 扁铸锭尺寸偏差采用相应精度量具进行测量. 低倍组织 低倍组织检验方法按GB/T 3246.2的规定进行. 显微组织 显微组织检验方法按GB/T 3246.1的规定进行. 外观质量 一般以目测检验外观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打磨法确定表面缺陷的深度. 氢含量 氢含量的检测可采用在线液态测氢或固态测氢,液态测氢试验方法应符合YS/T 600的规定,固态测氢试验方法按GJB 5909的规定进行,仲裁时采用固态测氢. 检验规则 检查和验收 扁铸锭应由供方技术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组批 扁铸锭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熔次、规格组成. 计重 扁铸锭应检斤计重. 检验项目 每批扁铸锭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检查.均匀化铸锭检查显微组织,每月抽查低倍组织一次(也可以工艺保证),熔体氢含量宜供方进行在线熔体测定(也可以工艺保证). 取样 扁铸锭的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化学成分 按GB/T 17432规定执行. 4.2 6.1 尺寸偏差 逐件检验. 4.3 6.2 低倍组织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具体注明. 4.4 6.3 显微组织 如果是均匀化热处理的铸锭,每炉次切取一个试样,进行显微组织检查. 4.5 6.4 外观质量 逐件检验. 4.6 6.5 检验结果的判定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试样代表的批次(熔次)不合格. 任一扁铸锭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件扁铸锭不合格. 任一试样的低倍组织不合格时,判该试样代表的扁铸锭不合格,允许供方逐件检验,合格者交货. 任一试样的显微组织不合格时,则该炉次判废. 任一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件扁铸锭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每块扁铸锭的侧面用防水油漆标明: a) 炉号;
b) 熔次号;
c) 合金牌号;
d) 尺寸. 每块扁铸锭在锯切面上部用钢印打上: a) 炉号;
b) 熔次号;
c) 合金牌号;
d) 根号;
e) 毛料号;
f) 检印. 包装、运输、贮存 扁铸锭为裸件包装,运输、贮存按照GB/T 3199的规定执行.其他包装、运输、贮存方式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质量证明书 每批扁铸锭应附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e) 熔次号及铸次号;
f) 规格;
g) 净重和件数;
h) 各项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i) 本标准编号;
j) 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d) 尺寸规格;
e) 重量;
f) 本标准编号;
g) 特殊要求.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铸锭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A.1 熔炼 A.1.1 选用的原材料应干燥、洁净.铝锭质量应符合GB/T
1196 的规定 .如采用细晶铝锭应符合YS/T 489的规定.选用的成分添加剂应符合YS/T 492的规定,选用的中间合金应符合GB/T XXXX的规定.选用的废料应有一定厚度,单块重量宜在5kg以上,如废料很杂很碎,应事先复化后再投入使用,可以有效减少铸锭中夹渣、氧化膜冶金等缺陷. A.1.2 熔炼温度宜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