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11-27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合同开票信息 开户信息: 名称: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30

106 693

451 68X 地址、

电话: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56号0311-

87934597、87934598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

0402 0215

0930 0110

570 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自2013年1月起全面实施物资合同统一支付.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全面负责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签订合同的结算工作. 如贵公司申请预付款,请开具银行保函和收据.抬头均为"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如贵公司放弃预付款,预付款将在设备正常投运后与投运款一并支付. 当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后,请与交接方共同填写《货物交接单》和《到货验收单》,并需贵单位、项目使用单位和市级物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办理《货物交接单》和《到货验收单》后,请每日查看电子商务平台,并根据电子商务平台合同发票信息,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在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发票信息. 开具发票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请在"发票备注栏"填写对应合同的"买受人合同执行单位"、"采购订单号"和"项目名称". 发票金额为一份合同的含税总金额,且一份合同对应一张发票.如因贵公司单张发票额度有限,可以一份合同对应多张发票.不可以一张发票对应多份合同. 开具银行保函或全额发票后,请在电子商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发票交接需双方当场确认,请贵公司派人前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递交保函或发票. 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每月接收发票日期为当月1日至20日. 完成银行保函或发票交接后,请贵公司每日查看电子商务平台,当看到有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的款项可以申请时,请及时点击申请付款并确认提交. 物资货款支付周期为自提交发票及相关单据之日起75天内,如在75天内未收到货款可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查询.正常付款周期内不提供付款进度查询服务. 请贵公司积极配合我公司的相关工作,及时完成相关单据信息录入和付款申请确认,以免影响贵公司的付款进度. "采购订单号"是每份合同重要的唯一标识,无论咨询何种业务,请提供采购订单号. 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

电话:0311-87934590(

92、

93、9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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