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11-29
铜川市印台区 陈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人民政府 铜川市印台区 陈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一、规划调整目的

1

二、规划调整任务

1

三、规划调整依据

2

四、规划调整范围

4

五、规划调整期限

5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6

第一节 镇域概况

6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7

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

8

第四节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8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

10

第一节 总量指标

10

第二节 增量指标

11

第三节 效率指标

12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一节 农用地

13

第二节 建设用地

14

第三节 其他土地

16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7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17

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8

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21

第五节 土地整治

21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22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22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23

第三节 城镇建设用地区

23

第四节 村镇建设用地区

24

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

25

第六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25

第七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26

第八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27

第九节 林业用地区

27

第十节 牧业用地区

28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0

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30

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30

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31

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32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3

第一节 建立目标责任制

33

第二节 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33

第三节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33

第四节 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34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34

第九章 附则35 附表

36 附表1 陈炉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6 附表2 陈炉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37 附表3 陈炉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37 附表4 陈炉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38 附表5 陈炉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9 附表6 陈炉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1 附表7 陈炉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43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调整目的 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 十三五 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实施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的原则,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

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落地;

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和《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人民政府结合本镇实际组织编制了《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规划调整任务

(一)落实《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中下达的规划任务,确定规划目标;

(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落实重点建设项目;

(四)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

(六)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明确管制细则;

(七)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

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3.27,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6、《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5.8,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6、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7、《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陕国土资发〔2014〕56号);

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9、《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10、《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

(三)技术标准

1、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5-2010);

2、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2-2009);

3、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6-2010);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四)相关规划

1、《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3、《铜川市印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陈炉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五)相关资料

1、铜川市印台区2014年城镇周边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2、铜川市印台区2014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

3、2014年铜川市印台区变更调查成果;

4、 铜川市印台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 铜川市印台区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

6、铜川市印台区2015年统计年鉴.

四、规划调整范围 规划调整范围为全镇行政辖区全部土地,总面积81.55平方公里,包括穆家庄村、双碑村、那坡村、北沟村、新兴村、关家咀村、马家科村、马家河村、雷家坡村、潘家河村、育寨村、上店村、罗山村、林场、枣村、东山村、立地坡村、永兴村18个行政村.

五、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 镇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陈炉镇位于铜川市印台区东南20公里处的石马山北侧,介于东经109°5′-109°14′、北纬34°59′-35°5′之间,是陕西有名的陶瓷古镇,辖18个行政村,68个村民小组,镇政府驻地新兴村.全区土地总面积为60745.84公顷,该镇土地总面积为8155.3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43%.

二、自然条件 本镇属北暖温带温凉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主产小麦、玉米、油菜,境内主要山峰有:石马山,海拔1500.8米;

军台岭,海拔1339.3米.河流有:东川河,境内流长10.2公里;

矾水河,流长16公里. 本镇是印台区重要的煤炭、建材、陶瓷生产基地之一,陶瓷文化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史载 陶场南北三里,东西延绵五里,炉火杂陈,彻夜明朗 ,所谓 郁郁千家烟火迷 ,以 炉山不夜 的美誉列为古时 同官八景 之一.陈炉的民俗与陶瓷密切相关,民居、民膳、民艺蕴藏丰厚的陶瓷文化内涵.陈炉民居年代久远.陶腹、陶穴、罐罐垒墙,依山排布,密如蜂房;

瓷片铺路,富有油画效果,极具观赏性,被誉为 脚下的艺术 .陶场南北延伸三里,东西延伸五里,彻夜通明,故有 炉山不夜 之喻称,为同官八景之一.

三、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全镇总人口19800人,其中农业人口6600人,占全镇总人口的33.33%,城镇人口13200人,占全镇总人口的66.66%. 2014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8.75亿元,工业总产值79500万元,农业总产值788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103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7792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587亿元.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7306.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59%;

建设用地面积557.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4%;

其他用地面积291.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7%.

一、农用地 耕地2816.78公顷、园地129.54公顷、林地3759.02公顷、牧草地196.59公顷、其他农用地404.6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8.55%、1.77%、51.45%、2.69%、5.54%.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53.0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9.23%.其中城镇用地78.4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20.44公顷、采矿用地110.72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3.42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4.19%、57.94%、20.02%、4.23%.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1.8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92%.其中交通运输用地21.6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21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99.04%、0.96%.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4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44%.

三、其他土地 水域9.70公顷、自然保留地281.73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3.33%、96.67%.

第三节 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目前,全镇土地开发利用率为96.43%,适宜耕种的土地大多已开垦种植,能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很少.未利用地面积281.73公顷,由于地势限制较大,土地后备资源利用潜力较小.

二、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比例偏小 2014年,全镇土地利用率为96.43%,其中农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9.59%,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所占比重较小,分别为6.84%和3.57%.农用地中又以耕地和林地所占比重较大,两项合计高达90.00%.

第四节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人均用地超标 2014年末,全镇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485.52m2,严重超过用地控制指标的上限.受条件的限制和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农村居民点基本上处于自然形成、自我发展的无序状态,导致了大多数农村居民点布局不合理,农民建房选址的随意性较大,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难以发挥.

二、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从全镇的土地利用现状看,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2014年,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9.59%,比重较大;

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所占比重分别为6.84%和3.57%,相对偏小.农用地中又以耕地和林地所占比重较大,两项合计高达90.00%;

园地、牧草地所占比重较小,分别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77%和2.69%,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相对偏少,而且分布零散.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

第一节 总量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 调整完善前,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06.00公顷.调整完善后,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00.00公顷,比调整前增加694.00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调整完善前,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03.00公顷.调整完善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10.00公顷,比调整前减少79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35.22%.

三、园地、林地、牧草地目标 调整完善前,全镇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分别达到120.60公顷、3820.30公顷、199.70公顷.调整完善后,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分别达到90.50公顷、4235.13公顷、150.00公顷,比调整前分别减少30.10公顷、增加414.83公顷、减少49.70公顷.

四、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 调整完善前,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74.00公顷以内.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6.00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92.00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5.00公顷以内.调整完善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11.00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56.00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全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6.00公顷以内.调整完善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00.00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64.00公顷.

第二节 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4.10公顷以内.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2.26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43.26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9.00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78.16公顷.

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73.10公顷以内.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42.95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36.55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06.40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69.85公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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