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11-30 |
一、廉洁要求
(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反腐倡廉有关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乙方人员在与甲方业务往来中,要严格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1)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向甲方有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
(2)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为甲方有关人员购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邀请甲方有关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有关人员提供报酬.
(三)甲方单位有关人员在业务往来中,若存在有意刁难和索要钱物等情况,乙方有责任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如查证属实,甲方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资产拆除过程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履行本协议情况.
二、违约处理 乙方需缴纳5万元廉洁保证金,在业务往来结束后,三个月内没有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则向乙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如有违约行为,则没收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将中止双方一切业务往来.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方经纪会员执壹份,北交所留存壹份用于备案. 甲方签章: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天津第一热电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