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11-27 |
第一章 总则 -
1 -
第二章 土地使用 -
3 -
第三章 建筑控制 -
4 -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
5 -
第五章 市政工程管线规划 -
5 -
第六章 四线 控制 -
8 -
第七章 建设开发控制 -
8 -
第八章 规划实施管理规定 -
10 -
第九章 附则 -
11 -
第一章 总则 编制目的 为了科学贯彻与落实《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周口市中心城区武盛大道以东、华耀路以南、彩虹大道以西、神农路以北地块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6、《河南省实施办法》(2010年);
二、技术标准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2、《城乡用地评定标准》(CJJ132-2009);
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9、《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
10、《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
11、《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
1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1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
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6、《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17、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三、相关规划与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75 号);
2、《河南省 十三五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3、《周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4、《周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5、《周口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实施办法》;
6、工程合同及电子地形图等相关基础资料. 规划规模和范围 规划区位于周口市华耀城片区,东临彩虹大道、南邻神农路、西邻武盛大道、北邻华耀路,规划面积37.79公顷. 法定内容 本次规划是由规划文本、图件和规划说明三部分共同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在执行过程中,须将其与附件结合使用,以便更完整、更准确地贯彻本规划的规划意图. 本规划中有关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配建停车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兼容比例为强制性内容,必须按照规划严格执行. 本次规划的用地面积、建筑后退、出入口位置等方面为规定性内容,旨在促进区域建筑形态、功能布局、交通组织等的统一与协调. 本规划在建筑风格、海绵城市建设及环境设计等方面为引导性内容,旨在促进区域景观形态的统一,同时鼓励建筑及环境景观的多样性创作. 本次规划未涉及的内容和指标,应符合国家、河南省、周口市的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本规划在文本中以 黑体加下划线 表示内容为强制内容.该部分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实施与管理
1、本规划经周口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周口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
2、对本规划的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组织编制机关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3、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周口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第二章 土地使用 土地用地布局 规划用地由中小学用地(A33)、防护绿地(G2)、城市道路用地(S1)、二类居住用地四类建设用地组成.规划用地情况详见下表: 表2-1 规划用地情况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ha) 占总用地比例 A33 中小学用地 17.57 46.49% R2 居住用地 10.25 27.12% G2 防护绿地 2.36 6.25% S1 城市道路用地 7.61 20.14% 合计 规划总用地 37.79 100.00% 本次规划共包含5个地块,分别为A-01-
01、A-01-
02、A-01-
03、A-02-
01、A-01-02其中A-01-0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规划面积为1.31公顷;
A-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面积为10.25公顷;
A-01-03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规划面积为6.25公顷;
A-02-0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规划面积为1.05公顷;
A-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规划面积为11.32公顷. 建设强度控制 规划控制A-01-02地块容积率不超过2.0;
规划控制A-01-03地块容积率不超过1.2;
规划控制A-02-02地块容积率不超过1.2. 绿地控制 规划控制A-01-01地块绿地率下限为90%;
规划控制A-01-02地块绿地率下限为35%;
规划控制A-01-03地块绿地率下限为35%;
规划控制A-02-01地块绿地率下限为90%;
规划控制A-02-02地块绿地率下限为35%;
绿地内不得进行与自身功能无关的建设活动. 海绵城市建设引导 规划中小学用地下沉式绿地率≥60%,透水铺装率≥60%,绿色屋顶率≥40%;
防护绿地下沉式绿地率≥80%,透水铺装率≥90%;
居住用地下沉式绿地率≥60%,透水铺装率≥80%,绿色屋顶率≥40%.
第三章 建筑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控制A-01-02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规划控制A-01-03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规划控制A-02-02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建筑密度 规划控制A-01-02地块建筑密度不超过22%;
规划控制A-01-03地块建筑密度不超过25%;
规划控制A-02-02地块建筑密度不超过25%. 建筑后退控制 建筑退绿线不得小于5米,沿建筑基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其退界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不小于本规划的各地块控制指标要求. 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在满足本规划的各地块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还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满足周口市不同用地的日照要求.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内规划武盛大道、华耀路和彩虹大道为城市主干路,神农路为城市次干路,横二路为城市支路. 道路横断面规划 规划的道路横断面如下: 武盛大道、彩虹大道规划道路横断面:50M=4.5+6+2.5+24+2.5+6+1.4;
华耀路规划道路横断面:50M=5+6+2+24+2+6+5;
神农路规划道路横断面:42M=5+6+2.5+15+2.5+6+5;
横二路规划道路横断面:30M=5+10+10+5.
第五章 市政工程管线规划 给水规划 规划地块平均日用水量约为1946.5m?/d. 规划区用水由周口市东新区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