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11-28
(定稿)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 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全一册) 招标编号: NBITC-20161540G 项目名称: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人: 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

13 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16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5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8日 招标编号:NBITC-20161540G 根据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BITC-20161540G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同意报镇海区政府采购办批准,可续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时,奖惩措施及考核标准会根据运行状况作适当调整. 2. 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资格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机构;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 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17时00分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处.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2月8日13: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6年12月8日13: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日前必须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上注册登记成功. 2)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0574-87642508)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9.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 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城西路51号 联系人姓名:沈老师

电话:0574-86282729 10.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话:0574-

87307605、0574-87356230 传真:0574-87198579 联系人:韩洋、徐徕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

9409015480000019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条款号 内容说明1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

2 招标人地址、

电话: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城西路51号,0574-86282729

3 合同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4 合格的服务来源:国内

5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0574-

87307605、0574-87356230 投标报价和货币*6 投标报价:详见《餐饮报价清单》 另投标人须提供详细费用测算方案,包含人员费用、专用设备工具及清洁消耗用品以及与此项目相关的费用. *7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人资格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2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是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仅限宁波大市区范围)或银行汇款,须在2016年11月30日11:00时前按以下要求送达(或汇入并到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公司帐户汇出的汇票(电汇)、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 *10 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

90 天11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商务条款资料12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在签订合同之后7日内支付,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同意报镇海区政府采购办批准,可续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14 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院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院方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院方的一切损失. 中标服务费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本招标公司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的有关服务招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伍千肆佰元整.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中标人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规定 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商,均应通过宁波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 宁波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需符合的条件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入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并将盖章的资料送至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请务必在开标前注册成功. 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 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 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 合格的投标人 1.1 合格的投标人应该是: 具有提供本服务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营销资格,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的中国境内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港、澳、台或外国独资、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与招标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1.2 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 2. 投标人代表 2.1 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 2.2 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费用 3.1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共有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 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要求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以书面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公司,但不得使招标代理公司收到该通知的时间迟于开标前5天.招标代理公司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法予以澄清或以书面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若澄清或勘误答复不引起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更正.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公司可用补充文件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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