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12-01
番禺区大石街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和环境秩序整治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113-201809-114561-0031 【服务类】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9月目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篇 用户需求书

5

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16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20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番禺区大石街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和环境秩序整治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09月14日起至2018年09月2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440113-201809-114561-0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大石街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和环境秩序整治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类别数量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人民币) 番禺区大石街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和环境秩序整治项目 服务类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200万元 1200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参与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7.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09月14日起至2018年09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五洲城商务中心A座506)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 与原件相符 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五洲城商务中心A座506开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

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五洲城商务中心A座506开标室 十

二、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③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十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0133676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823381123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五洲城商务中心A座506 邮编:511400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2日

第二篇 用户需求书 (说明:招标文件中,如标有 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若有一项带 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标有 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 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一、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番禺区大石街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和环境秩序整治项目. 2.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类别数量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人民币) 番禺区大石街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和环境秩序整治项目 服务类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200万元 1200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项目概况 1.为做好大石街辖区范围内的查控违法建设和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现对番禺区大石街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和环境秩序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选定一家中标资格供应商,服务期限为3年,本项目采取清单包工形式. 2.承包内容及服务范围:按发包人要求,承包大石街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拆除后环境秩序整治和拆除后需复耕复绿地块施工工作. 3.招标范围:本次为番禺区大石街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和环境秩序整治项目. (1)项目规模:承包大石街辖区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拆除后环境秩序整治和拆除后需复耕复绿地块施工工作. (2)工程质量:达到国内设施认证的质量标准.

三、基本要求及技术条件 1.承包方式: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投标.本项目实行单个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即清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等全部内容.中标人按采购人管理要求和标准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后环境秩序整治和拆除后需复耕复绿地块工作,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和分包.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大石街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自有物业或承租物业的证明),常驻相应的机械和工作人员. (2)投标人可以在行动前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其他不利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有1名负责人带队.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业务素质低而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 (4)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统一穿着施工现场标识(如头盔、反光背心等).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前需保证施工工具、设备齐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至少做到人手一个铁锤,保证不少于4套风焊、2台发电机、2套切割工具、大中小型拆卸机械与运输车辆等. (6)中标人需自行安排车辆接送服务人员准时到达施工现场. (7)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石街道办事处如组织拆除或整治行动,会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保证次日按时到达项目实施现场;

如当日有紧急行动,中标人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必须在1个小时内安排人员、工具、车辆、机械等赶到施工现场. (8)中标人出现到场延误、服务人员和工具不符合要求、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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