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2-04 |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远地半导体硅晶直拉、切割产业化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乐山远地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邓代蛟 联系人 熊鹰翔 通讯地址 乐山市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新路 联系电话 0833-2595137 传真/邮政编码
614000 建设地点 乐山市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新路以北,乐宜高速以西 立项审批 部门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改和投促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2019-511199-39-03-351048】FGQB-0022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96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占地面积(m2) 292374(合439亩) 绿化面积(m2)
2000 总投资 (万元)
60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3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72%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企业概况与任务由来 乐山远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乐山高新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与基础,也是现代社会的主要推动力之一,集成电路制造集多种高新技术于一体,是当前信息化产业的基础,属于资本密集、技术密集、产业发展快的产业,随着个人计算机、通讯、网通设备的新需求,随着我过集成电路市场的需求增长,高端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的关键晶圆材料也随之增长.结合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体规划及乐山市优质硅材料及光伏电子上游产业的丰富资源,在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新增直拉单晶炉50台(套)、金刚线切割机30台(套), 形成月生产60万片电子级硅晶圆片的生产能力,用于下游GPP芯片生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要求,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乐山远地投资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新型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以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中的 第一类 鼓励类 第二十八条 信息产业 第21款
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同时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征求意见稿)》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改和投促局川投资备【2019-511199-39-03-351048】FGQB-0022号号文同意本项目备案.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乐山远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地块,目前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乐山市高新区管委会出具了《关于乐山远地投资有限公司远地半导体硅晶直拉、切割产业化项目规划、用地的情况说明》,该项目建设符合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及乐山高新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宗地块属于二类工业用地.该地块为净地开发,未进行工业开发,无环境遗留问题.
1、与四川省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2002年),乐山高新区产业定位为:电子、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
一、二类工业企业.项目产品为信息产业中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属于电子类工业企业,项目符合乐山高新区产业定位. 根据《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10年),高新区后续重点发展新能源及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机电制造产业、现代生物医药产业、物联网产业.项目产品为信息产业中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属于电子信息产业,符合高新区后续重点发展产业.
2、与乐山高新区北部片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在新一轮的《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明确对高新区定位为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创意等城市高端服务性功能.确立了高新区在融入临港产业功能区,延续高新区电子信息、新能源等第二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大第三产业开发力度,提升高新区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创意等城市高端服务性功能,同时结合绿地、水系、广场等开放空间的营造,将高新区打造为乐山城市次中心,以 两化互动 战略为纽带,带动乐山南部片区城市建设. 随着乐山市高新区总体规划定位的变化,项目所在区域由乐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重新修编了《乐山高新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后续简称 北部片区规划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北部片区规划范围内,2016年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对北部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乐市环评[2016]18号),规划环评提出的鼓励、限制、禁止入园企业类型如下: (1)鼓励入园行业类型 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划区主导产业的项目,以及与主导产业相关配套的服务业. (2)限制入园行业类型 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严格控制产生酸性废气的项目. (3)禁止入园行业类型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2)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3)严格控制引入产生酸性废气的项目,引入的产生酸性气体的其他企业须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有组织达标排放,禁止无组织排放;
(4)禁止引入金属冶炼、铸造、水泥、石墨及碳素制品、焦化、纯碱、烧碱、工业炉窑、燃煤发电机组、进口废旧物资和工业废物焚烧处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或者会产生有毒、有害及恶臭异味且与周边环境不相容的项目;
(5)禁止引入化学制浆、印染、皮革鞣制、农药、印刷电路板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难处理,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项目;
(6)禁止引入基础化工、大型有机化工项目;
(7)禁止引入发酵类的原料药制造项目. (4)允许入园行业类型 原则上未被列入上述鼓励类、禁止类的属允许发展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切不可盲目引进项目,对于不属于区域主导产业的拟入驻企业,若与规划行业有互补作用,或属于规划区重要项目的下游企业,或属于高品质、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企业,或有利于规划区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类企业若在具体项目环评中经分析与周边规划用地性质不相冲突,不会影响规划区规划的实施,建议对该类企业从规划角度不作更多的限制,允许此类建设项目入驻. 经对照本项目属于北部片区规划中鼓励引入类企业,项目建设符合《乐山高新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准入条件要求. 本项目与《乐山高新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与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类型符合性分析 序号 跟踪评价报告书 本项目概况 符合性
1 鼓励引入:物联网产业、电子工业研发、设计、技术开发、装备制造、LED照明及芯片设备;
微处理器、新型执行器、车载多媒体系统、电动机及控制系统等汽车电子制造业;
通信运营、数据存储、灾备服务等物联网应用服务;
电子元器件的精密加工、生产及组装 本项目为信息产业中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采用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达到能达到国家先进水平.项目建设单位属于高品质、高附加值、低污染的高新企业. 符合
2 禁止引入: 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