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9-1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潮州市 饶平县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 项目PPP模式 项目合同 采购主体: 饶平县农业局 咨询顾问: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项目合同概述

1

一、 项目概述

1

二、 合同主体

2

三、 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

3

四、 风险分配

3

五、 总体要求

3

第二章 引言、定义和解释

4 第1条 术语定义

5 1.

1 术语定义

5 1.2 其它

8

第三章 项目范围和期限

8 第2条 项目范围、合作期

8 2.1 项目定义及合作范围

8 2.2 项目合作期

10 2.3 合作范围

10

第四章 声明和条件

11 第3条 声明和条件

11 3.1 饶平县农业局的声明

11 3.2 项目公司的声明

12 3.3 饶平县农业局的权利和义务

12 3.4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3

第五章 项目的融资

15 第4条 融资义务、融资完成

15 4.1 融资义务

15 4.2 融资完成和融资文件

16 4.3 融资义务的违反

17

第六章 项目用地

17 第5条 土地使用

17 5.1 使用土地的权利

17 5.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18

第七章 项目的建设

18 第6条 设计

18 6.1 设计要求

18 6.2 审阅设计标准规范和提出设计方案

19 6.3 施工图设计

20 第7条 建设

20 7.1 项目公司的主要义务

20 7.2 饶平县农业局的主要义务

23 7.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3 7.4 项目进度计划

23 7.5 进度报告

25 7.6 饶平县农业局的监督和检查

25 7.7 不可免除

26 7.8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6 7.9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27 7.10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27 7.11 建设的放弃和饶平县农业局介入

27 7.12 工程变更管理

28 第8条 完工和验收

29 8.1 项目设施完工验收

29 8.2试运营

30 8.3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30 8.4 开始商业运营

30

第八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32 第9条 运营与维护

32 9.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32 9.2 收运和无害化处理流程

32 9.3 饶平县农业局的主要责任

34 9.4 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

35 9.5 运营与维护手册

37 9.6 委托运营、维护和分包

37 9.7 应急预案

38 9.8 环境保护

38 9.9 限期纠正

39 9.10 病死畜禽包装的基本要求

40 9.11 病死畜禽暂存的基本要求

40 9.12 病死畜禽收运的基本要求

40 9.13 台账和记录的基本要求

41 9.14 无害化处理的基本要求

41 9.15 服务暂停

42 9.16 协调委员会

43 9.17 检验监测和计量

43 9.18违规违约情况及其期间

45 9.19未全部接收的后果

46 9.20 病死畜禽处理违规违约的后果

46 9.21 未及时处理的后果

47 9.22 合并计算和支付

47

第九章 股权变更限制

47 第10条 股权转让的限制

47

第十章 付费机制

48 第11条 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48 11.1 服务费的组成

48 11.2 单价和费用的调整

49 11.3项目建设总投资的调整和确定

49 11.4 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资金的使用

50 11.5 投资计价原则

50 11.6 项目服务费的支付

51 11.7 上级政府补助

52 第十一章 履约担保

52 第12条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

52 12.1 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

52 12.2 维护保函

53 12.3 维护保函的解除

54 12.4 保函的兑取

54 第十二章 政府承诺

54 第13条 政府承诺履行的义务及提供的配套和支持

54 第十三章 保险

55 第14条 保险

55 第十四章 法律变更

56 第15条 法律变更

56 15.1 项目公司的法律变更

56 15.2 饶平县农业局的法律变更

56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57 第16条 不可抗力

57 16.1 不可抗力的定义

57 16.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57 16.3 时间表的修改

58 16.4 费用

58 16.5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58 第十六章 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

59 第17条 政府方的监督

59 17.1 饶平县农业局的监管、考核和评估

59 17.2 财务报表

62 17.3 资金使用监管

63 第18条 介入或临时接管

63 18.1 饶平县农业局介入运营和维护或临时接管的权利

63 18.2 介入或临时接管的费用和支出

64 18.3 饶平县农业局不适当的介入或临时接管

64 第十七章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的处理机制

64 第19条 违约赔偿

64 19.1 赔偿

64 19.2 减轻损失的措施

65 19.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65 19.4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65 第20条 提前终止

65 20.1 饶平县农业局的终止

65 20.2 项目公司的终止

67 20.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67 20.4 终止的一般后果

68 20.5 终止后的补偿

68 20.6 终止后的移交

69 第十八章 项目的移交

70 第21条 项目合作期期满时项目设施的移交

70 21.1 移交委员会

70 21.2 移交范围

70 21.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71 21.4 备品备件

71 21.5 保证期

72 21.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72 21.7 移交效力

72 21.9 风险转移

72 21.10 合同的取消、转让

73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3 第22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73 22.1 适用法律

73 22.2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 22.3 协调委员会友好解决

73 22.4 诉讼

74 22.5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74 22.6 继续有效

74 第二十章 合同附件

74 第23条 合同附件目录

74 第二十一章 其他

75 第24条 饶平县农业局和项目公司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75 24.1 保密

75 24.2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75 第25条 饶平县农业局的一般义务

76 25.1 不干预

76 25.2 不当兑取保证金

76 第26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76 26.1 遵守适用法律

76 26.2 劳动安全标准

77 26.3项目文件的协调

77 26.4 税金、关税及收费

77 26.5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77 26.6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77 第27条 变更和资产权益的处置

78 27.1 饶平县农业局的变更

78 27.2 资产权益的处置

78 第28条 解释规则

78 28.1 修改

78 28.2 可分割性

78 28.3 解释规则

79 第29条 其他条款

79 29.1 通知

79 29.2 不弃权

80 29.3 合同文字

80 29.4 款项的支付

81 29.5 签署和生效

81 附件1 授权文件

83 附件2 项目服务费计算

84 附件3 项目地理位置

85 附件4 技术规范和要求

86 附件5政府提供的服务和设施及前期费用支付

92 附件6 技术方案

93 附件7 项目公司初始股东名单

95 附件8 保险

96 附件9 项目公司需获得的批准、登记和验证

101 附件10 履约保函格式

103 附件11 维护保函格式

105 附件12 终止补偿金额

108 附件13 应急预案

110 附件14 项目财务和融资方案

111 附件15 项目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管理人员名单

112 附件16 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

113 项目合同概述 项目概述 2015年05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36号),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建立健全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保障食品和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提出: 各地要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和设施设备建设,对相关工作给予必要资金保障.年出栏量在50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县(市、区)、年出栏量在15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市、区),原则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专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其他有畜禽养殖的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或建设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饶平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饶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 通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镇病死畜禽收集点和规模养殖场储存点的建设,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全过程、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病死猪100%无害化处理和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有效覆盖. 2016年08月09日,广东省农业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关于省级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农计〔2016〕22号)对《饶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作出了批复,准予实施,并要求 做好项目的实施,抓紧项目建设时间进度,严格项目建设标准,务必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为实现饶平县病死猪100%无害化处理和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有效覆盖,避免病菌及人畜共犯病传播,改善公共卫生条件,消灭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减少养殖业损失,防止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维护食品安全,贯彻落实各项病死畜禽相关政策,推动养殖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饶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饶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项目的建设. 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速城镇化进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饶平县人民政府决定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并授权饶平县农业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发改投资[2016]22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本项目融资需求明确、有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需统一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与后期建设运营阶段,因此本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的运作模式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所需专题、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养护,到期后资产移交政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技术先进和运营经验丰富等优势,促进绩效管理,实现项目全周期成本控制. 合同主体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 中国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授权,本合同由饶平县农业局(下称 饶平县农业局 )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地址:被授权代表:职务: 与 代表项目公司的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于2018年月日在中国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签署. 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 本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包括引言、定义和解释;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声明和条件;

项目的融资;

项目用地;

项目的建设;

项目的运营;

项目的维护;

股权变更限制;

付费机制;

履约担保;

政府承诺;

保险;

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

不可抗力;

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

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项目的移交;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合同附件;

环境保护;

声明与保证;

通知;

合同可分割;

合同修订等. 风险分配 本合同的目的是在饶平县农业局、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之间合理分配风险,明确本合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物有所值. 本项目的核心风险按以下原则分配: 勘察(含立项所需专题)、投融资、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移交、环境责任等风险主要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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