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12-04
宜政办秘〔2017〕193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庆市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2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 十三五 碳排放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着力推进省委、省政府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按照市委

456 的总体部署,大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努力实现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的发展新态势,为加快推进 生态强市 建设作 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推动文化旅游、大健康等低碳产业不断壮大.有序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逐年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争创低碳试点示范城市,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 1.加强能源指标控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采取分档安排的方式,将全市 十三五 节能减排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77.28万吨标准煤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6%,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比重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管局等) 2.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强化节能监察.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管局等) 3.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统筹全市能源资源,建设清洁能源基地,风电场和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分别达到百万千瓦,推广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支持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秸秆电厂和固体成型燃料.开工建设桐城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岳西、宜秀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开展 风电+储能 、 光电+储能 等发储用一体化的储能应用示范,探索建立区域微电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安庆供电公司等) 4.优化利用化石能源.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园区集中供热,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实施燃煤锅炉和窑炉改造提升工程,取缔主城区2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减少散煤使用.实施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推进宜南五县天然气支线管网工程,增强天然气储备调峰能力.提升原油成品油储运能力.建设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稳步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和长江干线船舶 油改气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安庆供电公司等)

(二)打造低碳产业体系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为突破口,推进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速发展;

改造提升石化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推动存量向产业中高端、增量向中高端产业迈进,着力提升传统产业供给质量和效率;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水平和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品质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 2.控制工业领域排放.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进一步提升石化、化工、建材、发电、造纸等重点行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工业生产效率,降低工业能耗.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探索全生命周期控制工业领域排放,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推进产品生态设计,推广复合材料和高强度材料,减少生产过程中初级原材料投入和能源消耗,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质监局等) 3.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农田甲烷排放,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快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实施种养复合循环利用生产方式.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方式,提升土壤肥力.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畜禽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质监局等) 4.增加生态系统碳汇.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确保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质量稳步提升.完善减灾控灾和监测预警体系,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减少森林碳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9.7%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900万立方米.争取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项目,新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开展重要湿地的抢救性保护与恢复,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

(三)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1.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城乡规划中落实低碳理念和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鼓励编制城市低碳发展规划.实施《安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民用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统、热水供应系统和照明设备优先采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工业余热.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绿色建材和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快发展建设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提高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管局等) 2.加快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建设,深化 车船路港 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减少配送车返程的空载率,普及ETC系统应用.加速车船更新换代,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公交车辆、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并支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逐步提高车辆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出行比重,发展智能交通,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质监局等) 3.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创新城乡社区生活垃圾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设施,科学配置社区垃圾收集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鼓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社区建立分支机构.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制度.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网络,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与餐厨废弃物、粪便、园林废弃物等协同处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 4.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宣传低碳生活理念,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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