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12-05
[详解] 云南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操作细则 (2017)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院长:张子翼 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 温庆忠 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完成单位: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信息中心 主任: 邓喜庆 副主任: 陈春祥 主任工程师: 年顺龙 项目负责人: 邓喜庆 技术负责人: 年顺龙 编写成员: 邓喜庆(工程师) 陈春祥(高级工程师) 年顺龙(高级工程师) 毕艳玲(工程师) 何长斌(高级工程师) 李元杰(工程师) 昝建春(工程师) 褚琦(工程师) 皇宝林(工程师) 王海波(工程师) 管斌(高级工程师) 杨晓松(高级工程师) 钱发斌(工程师) 顾秋菊(工程师) 孙杰萍(工程师)胡文萍(高级工程师) 冷天熙(工程师)杨雨渐(助理工程师) 于孟平(助理工程师) 冷鸿天(助理工程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第一条 工作目的与任务

1 第二条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原则

1 第三条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依据

2 第四条 工作范围和内容

3 第五条 工作程序与技术流程

3 第六条 工作方法

4 第七条 项目完成时间

4

第二章 技术标准

4 第八条 坐标系统

5 第九条 最小上图面积

5 第十条 土地类型

5 第十一条 生态区位和林种

11 第十二条 公益林保护等级

15 第十三条 立地因子

15 第十四条 优势树种(组)与树种组成

16 第十五条 龄级、龄组和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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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19 第十六条 国家级公益林规模

19 第十七条 行政区划体系

19 第十八条 坐标系统

22 第十九条 面积求算

23 第二十条 资料准备

24 第二十一条 数据处理软件平台准备

24 第二十二条 技术培训

25 第二十三条 数据库结构

25 第二十四条 室内数据分析

26 第二十五条 图形数据区划

28 第二十六条 属性数据填写要求

31 第二十七条 数据野外核实调查

32 第二十八条 属性数据填写

32 第二十九条 区划界定小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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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成果编制

37 第三十条 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报告编写

37 第三十一条 统计表的编制

38 第三十二条 专题图编制

39 第三十三条 基本图

40 第三十四条 地类分布图

40 第三十五条 生态区位分布图

41 第三十六条 林地权属分布图

42 第三十七条 其它专题图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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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质量管理

43 第三十八条 管理制度

43 第三十九条 成果要求

43 第四十条 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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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调查成果

47 第四十一条 区划界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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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48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林业厅会同财政厅负责解释.

48 附件一 国家级公益林统计表 附件二 主要树种及代码 总则第一条 工作目的与任务 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 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林资发〔2017〕34号文要求,切实将国家级公益林落实到小班地块,落实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更新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等档案资料,确保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的小班属性数据和矢量数据与当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相衔接.主要任务是: 1.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的数量和质量及分布;

2.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等级;

3.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的生态区位和林种;

4.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的林权所有人并签订区划界定协议书;

5.完成国家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 成果是云南省及国家林业局对国家级公益林管理需要,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原则 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原来签订的禁限伐协议仍然有效,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国家级公益林应当在林地范围内进行区划(不包括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并将森林(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作为主要的区划对象. 第三条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依据

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

2、《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级公益林补充区划审核结果的通知》(林资发〔2012〕183号);

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云办发〔2007〕20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全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补偿方案修编成果的批复》(云政复〔2012〕38号);

5、《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1955-2011);

6、《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

7、2011年修编后省林业厅、财政厅审核并报请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各州市总体方案以及经州(市)人民政府审核认定的县市区的县级实施方案;

8、《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云南省操作细则》(2017年3月);

9、GB/T 20257-200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10、LY/T 1821-2009 林业地图图式;

11、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第四条 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云南省16个州(市)的129个县(市、区)辖区内的所有国家级公益林.

二、工作内容 国家级公益林的小班界线;

国家级公益林内的各级行政区划及经营单位界线;

国家级公益林地类及面积;

国家级公益林的权属;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区位及林种;

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等级;

国家级公益林优势树种及蓄积量;

国家级公益林的自然环境因子. 第五条 工作程序与技术流程 成立项目管理机构 申请项目经费 准备工作 技术培训 公益林落界 成果公示 落界成果质量检查 成果审定和上报. 第六条 工作方法 本次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以前期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云南省2016年林地更新数据库和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为主要信息源结合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在充分利用现有成果资料,将室内判读和外业实地调查有机结合,集成应用3S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获取国家级公益林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空间信息、属性信息,构建省级、县级国家级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方法为: 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空间信息调查.以前期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为主要依据,结合2016年的林地更新成果、第四次二类调查小班区划成果确定. 国家级公益林小班属性信息调查.采用室内资料分析、遥感影像判读和外业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完成小班属性调查.行政区划、地类、权属、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原则上以林地更新成果为主要参考依据;

优势树种、龄组及森林资源状况以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为依据;

生态区位、区位名称、林种、林权所有人以现有国家级公益林成果为参考,新增加的公益林需要补充调查完成. 第七条 项目完成时间 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全省需要在2017年12月底完成,各州(市)需要在2017年11月底完成整个区划界定工作. 技术标准 第八条 坐标系统 本次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的坐标系统一采用西安80坐标系,6度分带. 第九条 最小上图面积 最小上图面积林地中的非林地为0.0667hm2(1亩),林地中的不同地类为1hm2. 第十条 土地类型 土地类型(以下简称地类)是根据土地的覆盖和利用状况综合划定的类型,包括林地和非林地2个一级地类,公益林只在林地中区划.林地划分为8个二级地类,13个三级地类,具体见下表: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三级地类 林地 乔木林地 乔木林地 灌木林地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 其他灌木林地 竹林地 竹林地 疏林地 疏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 未成林封育地 苗圃地 苗圃地 无立木林地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其它无立木林地 宜林地 宜林荒山荒地 宜林沙荒地 其它宜林地 非林地 耕地 耕地 牧草地 牧草地 水域 水域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 建设用地 工矿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建设用地 交通建设用地 其它用地

(一) 林地

1、乔木林地:由乔木(含乔木型灌木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郁闭度≥0.20.其中,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4m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m以上;

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

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m时按片林调查.包括郁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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