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12-06 |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区,三期前阶段于2015年6月获得我局环评批复,后阶段于2017年1月获得我局环评批复,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建设内容为:三期扩建项目垃圾处理总规模为1800t/d,工程分两阶段建设,前阶段建设二条焚烧线,建设规模为2台600t/d逆推式机械炉排炉+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垃圾量1200t/d.三期后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主厂房中安装一条600t/d?"逆推式机械炉排炉+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
"医疗垃圾处理车间"未建设.
二、根据《莆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前阶段、后阶段)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表明:
(一)固废环保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炉渣、渗滤液污泥及废活性炭.炉渣委托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其它工业固废焚烧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飞灰、除尘器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油桶、废油及岩棉等,其中飞灰稳定化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送往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
废油委托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处置;
其他危险废物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建设符合规范.
(二)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噪声防治设施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经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经现场检查,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相应固废、噪声环保设施,同意该项目固废、噪声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四、请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秀屿区环保局加强运营期间的环保日常监管.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