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12-04 |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制定、发布有关制度和信息,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所属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检测;
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2.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
组织实施产品免检制度;
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
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本辖区打假办的工作;
负责防伪技术和防伪产品的推广、监督和管理工作. 3.宏观管理和指导本辖区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研究拟定提高本辖区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名牌工作,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4.负责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
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计量标准、管理计量器具;
组织量值传递;
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6.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管理实行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对锅容管特设备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8.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统计、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
组织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评审工作. 9.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学会、协会(质量管理协会、质量检验协会、标准化协会、计量协会、质量新闻工作者协会)等单位的工作. 10.完成上级质监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 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晋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山西省(晋城)城市车用气瓶检验中心
二、数据表格(附后)
三、情况说明 质监部门预算安排资金6113.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3129.33万元,其他资金434.63万元,收回单位结余资金2550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8.2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1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0万元. 机关运转经费安排311.20万元,其中公务费199.23万元;
取暖费17.47万元;
会议费18.20万元;
福利费13.35万元;
工会会费19.1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80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132.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30万元. 主要项目安排:国家煤层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1250万元;
山西省(晋城)城市车用气瓶检验中心建设900万元;
检测设备购置400万元;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