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12-04 |
本预案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全体职工要认真组织学习,定期组织演练,提出完善建议,不断修订预案,保持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应急救援能力,保证我厂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批准人(签章): 年月日目录前言81. 总则
10 1.1. 编制目的
10 1.2. 编制依据
10 1.2.1. 法律、法规
10 1.2.2. 标准、技术规范
11 1.2.3. 其它参考资料
11 1.3. 适用范围
12 1.4. 事件分级
12 1.4.1. 厂外级
13 1.4.2. 厂区级
13 1.4.3. 车间级
13 1.5. 工作原则
14 1.6. 应急预案体系
14 1.6.1. 本项目应急预案组成
14 1.6.2. 风险应急预案的衔接
14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16 2.1. 组织机构
16 2.2. 职责
16 2.2.1. 指挥机构组成
16 2.2.2. 指挥机构职责
17 2.2.3. 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18 3. 预防预警
21 3.1. 危险源监控
21 3.2. 预防与应急准备
21 3.2.1. 预防工作
21 3.2.2. 培训
21 3.2.3. 演练
22 3.3. 预警
23 3.3.1. 预警条件
23 3.3.2. 预警级别
24 3.3.3. 事故初判
24 3.3.4. 预警方式
25 3.3.5. 预警报告程序
25 3.3.6. 预警发布与解除
25 4. 应急响应
27 4.1. 响应流程
27 4.2. 分级响应
27 4.2.1. 一级响应程序
27 4.2.2. 二级响应程序
28 4.2.3. 三级响应程序
28 4.3. 启动条件
28 4.4. 信息报告与处置
29 4.4.1.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
29 4.4.2. 信息上报
29 4.4.3. 报告内容
29 4.4.4. 信息通报
30 4.5. 应急准备
31 4.5.1. 召开应急会议
31 4.5.2. 选调应急专家
31 4.6. 应急监测
32 4.6.1. 大气监测要求
32 4.6.2. 水环境监测要求
32 4.6.3. 应急监测方案
32 4.6.4. 监测频次
32 4.7. 现场处置
33 4.7.1. 成品油泄漏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33 4.7.2. 火灾爆炸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35 4.7.3. 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现场处置方案
37 4.7.4.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38 5. 安全防护
40 5.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0 5.2.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40 5.3. 次生灾害防范
41 6. 应急状态解除
42 6.1. 应急终止条件
42 6.2. 应急终止程序
42 6.3. 跟踪监测和评估
42 7. 善后处置
43 7.1. 事故调查与处理
43 7.2. 保险与索赔
43 7.3. 恢复生产
43 7.4. 应急总结
43 7.5. 奖励与惩处
44 7.5.1. 奖励
44 7.5.2. 惩处
44 7.5.3. 信息公开
44 8. 应急保障
46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46 8.2. 应急队伍保障
46 8.3. 物资装备保障
46 8.4. 其他保障
46 9. 预案管理
48 9.1. 应急预案培训
48 9.2. 应急预案演练
48 9.3. 应急预案修订
48 9.4. 应急预案备案
49 10. 附则
50 10.1. 术语和定义
50 10.1.1. 环境应急预案
50 10.1.2. 环境敏感区
50 10.1.3. 环境保护目标
50 10.1.4. 危险物质
50 10.1.5. 危险废物
50 10.1.6. 环境污染事件危险源
50 10.1.7. 环境污染事件与突发环境事件
51 10.1.8. 分类
51 10.1.9. 分级
51 10.1.10. 应急准备
51 10.1.11. 应急响应
51 10.1.12. 应急教援
51 10.1.13. 恢复
51 10.2. 预案的签署和解释
51 10.3. 预案的实施
52 前言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6日,其前身为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四九库,于2010年12月31日经南昌县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公司地址位于南昌县银三角大道一支路99号,法定代表人龙玉珍,注册资金3000万元. 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建于70年代,是航空工业战略性储备油库.自从建成投入使用以来,一直承担华东地区、中南地区航空各工厂、科研院所的航空油料的收、发、管业务.油料主要来源于甘肃兰州炼油厂、广东茂名炼油厂,品种有:航空煤油、汽油等.2004年,油库由于存在安全隐患,为了确保航空工业科研、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保证航空工业油料的储存能力,经国家国防科工委批准,油库进行了技术改造,改造后油库容量为5800m3,并取得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证》. 2006年12月国家商务部颁发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7年5月江西省经贸委又颁发了《江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两 办法 均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库容量提出了新要求,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的企业必须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m3的油库,未达到此要求的油库必须在十八个月内进行整改,否则将被取消经营资质,从而更好地为华东地区航空厂所生产用油的储存和供应服务.本油库扩建项目已得到省经贸委立项批复,见附件1赣经贸电能[2009]2号《关于对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四九库扩建予规划确认的通知》. 该油库现共有贮罐16座,储量共为10400m3,属三级油库.其中:1000m3内浮顶罐2座,储存航空煤油;
1000m3内浮顶罐2座,800m3内浮顶罐1座,600m3内浮顶罐3座,400m3内浮顶罐2座,300m3内浮顶罐1座,储存汽油;
300m3内浮顶罐3座,储存溶剂油;
1200m3内浮顶罐1座,600m3内浮顶罐1座,储存酒精. 根据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企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以及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之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因此,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江西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收集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现场调查核实了企业建设情况以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结合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及储存情况、产排污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化学品(煤油、汽油、乙醇等)的储存状况,根据相关标准要求,于2018年10月编制完成了《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现交由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四九油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公司能迅速、有序、高效的开展应急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危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2009年5月1日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
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4号《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年3日;
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4]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46号). 标准、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其它参考资料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四九油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赣环评字[2010]427号),南昌航空大学,2010年3月;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赣环评函[2013]32号《关于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油库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赣环评字[2010]427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资料.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四九油库及配套设备设施发生成品油泄漏、火灾、爆炸事件等可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如果油库生产工艺、储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则本预案自动失效,企业需及时进行修订之后重新报主管部门备案. 事件分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事件分级要求,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见表1-1. 表1-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一览表 类别 具体情形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