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12-05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210号 关于山东盛起化工有限公司 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项目及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盛起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项目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席会(2015年第26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利津县陈庄工业园北一路以南、辛河路以东.建设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项目及配套工程、40000Nm3/h甲醇裂解制氢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加氢精制项目以焦化柴油、直馏重油、催化柴油为原料,经过加氢反应、分馏工艺生产汽油、柴油,干气(自用),副产15%氨水、40%硫氢化钠.甲醇裂解制氢装置以甲醇、去离子水为原料经过裂解、变换工序生产氢气用于加氢装置.项目投资103484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6040万元.项目属于备案制(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号:1305600029).2015年7月,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该项目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鲁)WH安许证字〔2015〕050279号.利津县政府出具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山东盛起化工有限公司160万吨/年重油加氢精制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区范围内村庄搬迁的批复》(利政字〔2014〕31号)并正在实施.项目未批先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的要求,属于规范类项目,已经依法查处.

二、项目整改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锅炉、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排气筒高度分别为38米、41米, SO

2、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的排放限值,烟尘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中的排放限值.加氢反应工段加热炉、分馏工段重沸炉燃用自产脱硫干气,排气筒高度均为36米,外排烟气中烟尘、SO

2、NOX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标准.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甲醇、汽油采用内浮顶储罐,罐区、装卸区军配套油气回收设施,实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装置区设置密闭采样器,酸性水采用管线密闭负压输送;

污水站易产生异味的构筑物加盖密封,臭气抽出经离子除臭设备处理;

硫氢化钠尾气送火炬焚烧;

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标准;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高、低压分离器、汽提塔回流罐、分馏塔回流罐产生的酸性水经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后净化水与生活污水、地面冲洗、设备冷却、软水站、锅炉房排水、初期雨水等废水送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隔油+气浮+水解酸化+缺氧好氧+臭氧接触+BAF+砂滤"处理,在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标准及陈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陈庄镇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废瓷球、废吸附剂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

污水处理站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液体物料储存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项目生产车间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地面火炬做应急火炬.建设2500m3事故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8.38吨/年、72.11吨/年;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77吨/年、1.28吨/年以内,纳入陈庄镇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

(七)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边界外800米,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老岭村尚未搬迁完毕.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由利津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整改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四、你公司在完成整改且老岭村搬迁完成之后方可投产,并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2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利津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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