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12-06 |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费县鼎春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位于临沂市费县马庄镇西北320m,租赁费县马庄万顺木业有限公司原厂房.
项目占地面积10665m2,其中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5998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9.8%.项目备案号:2018-371325-21-03-014617,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木工车间一座、喷漆车间一座、办公楼一座、宿舍楼一座、门卫室一座,项目木工车间主要进行家具部件机加工,喷漆车间设有底漆房一间、打磨房一间、面漆房一间,主要进行家具的打磨及上漆,年生产木质家具2930套.本项目计划劳动定员30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技术人员1名,生产和销售人员28名,一班制,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2400小时. 本项目2018年05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06月建成投运. 企业于2018年3月委托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费县鼎春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费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05月22日以费环管字[2018]285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受企业委托,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该公司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7月13日~7月14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只针对费县鼎春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经过资料核实及现场勘查,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增加了宿舍数量,环评要求喷漆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2套 水帘+逆流喷淋吸附塔+UV光解 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H
2、H3)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进行强制扩散.实际建设为喷漆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2套 水帘+逆流喷淋吸附塔+纤维球过滤前处理+UV光解 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H
2、H3)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进行强制扩散.优化了废气处理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7号),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喷枪清洗用水、喷漆房水帘柜排水、喷淋吸附塔排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0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
喷枪清洗排水、喷漆房水帘柜排水、喷淋吸附塔排水,进入厂区循环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淋吸附塔,不外排.
(二)废气 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来源为该项目营运期木加工车间开料、平刨等产生的粉尘和喷涂车间产生的VOCs.木加工车间产尘设备均配备了吸尘罩及管道,收集后的粉尘废气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H1)排放.面漆喷漆房产生的废气通过抽风装置引入水帘+喷淋吸附塔+纤维球过滤前处理+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H2)排放.底漆喷漆房产生的废气通过抽风装置引入水帘+喷淋吸附塔+纤维球过滤前处理+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H3)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木工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无组织拼板废气和喷面、底漆房无组织有机废气及打磨粉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单片锯、修边机、数控双边镂、方眼钻、冷压机等,噪声声级值约75~90dB(A),各产噪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内.通过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采用隔音较好效果的材料作为厂房墙壁材料,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木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漆渣、废机油、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灯管、生活垃圾.边角料、木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外排;
漆渣、废机油、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临沂大道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经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费县鼎春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检测期间:
1、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正常,实际运行负荷分别达到设计生产负荷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的条件,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喷枪清洗用水、喷漆房水帘柜排水、喷淋吸附塔排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0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
喷枪清洗排水、喷漆房水帘柜排水、喷淋吸附塔排水,进入厂区循环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喷淋吸附塔,不外排.
3、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木工车间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0.035kg/h,小于其标准限值3.5kg/h. 综上,木工车间废气排气筒颗粒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面漆喷漆房废气排气筒(处理前)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0kg/h.面漆喷漆房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0.074kg/h,小于其标准限值3.5kg/h.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5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0.14kg/h,小于其标准限值2.4kg/h.面漆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78.4%. 综上,面漆喷漆房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Ⅱ时段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底漆喷漆房废气排气筒(处理前)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kg/h.底漆喷漆房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0.0461kg/h,小于其标准限值3.5kg/h.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31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0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8.2*10-3kg/h,小于其标准限值2.4kg/h.底漆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为94%.底漆车间废气排气筒(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排放标准;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Ⅱ时段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05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 mg/m3;
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浓度为0.15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 mg/m3.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中标准要求.
4、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5.9 ~ 68.4 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木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漆渣、废机油、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灯管、生活垃圾.边角料、木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外排;
漆渣、废机油、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临沂大道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经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验收结论 费县鼎春家具厂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厂区按照以下意见整改完成后,方可通过验收.
六、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强管理,补充完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外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制定环保管理专员,制定污染物检测计划,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的单位开展定期监测.
3、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完善危险废物标签,及时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地面做好防腐、防渗,设置防爆灯、磅秤、台账,开关需为防爆开关,做好防雨,防遗失措施,补充废光氧催化灯管、废光触媒棉的危废处理协议,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和处置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废胶膜纸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收集、贮存、处置.
4、完善污染物排污口建设,及时封闭采样口,完善相关标识,建设永久性采用平台,倾斜角度不大于45度,护栏高度不低于1.1米,平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平台距采样口1.2-1.3米.
5、完善化粪池的建设,生活污水不得外排,完善雨污水分离系统,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补充化粪池抽运协议.
6、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完善标识、标牌.
8、完善产尘设备的粉尘收集措施,加强粉尘的收集.
9、底漆喷涂车间进行密闭.
10、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循环水池.
七、验收报告修改意见
1、补充验收法律法规的依据.
2、细化环评批复、实际建设变更分析.
3、根据厂区整改情况,重新完善验收检测报告.
4、核实调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情况、危险废物协议的签订情况. 验收组 2018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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