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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说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四章 废标条款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附录4 标准化方案编制费报价表 附录5 投标书 附录6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附录7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录8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附录9 资格审查表 附录10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录11 投标文件综合评分表 附录12 基础资料和方案编制任务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环投集团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标准化方案编制.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 1.1.3 标准化方案编制范围:一)编制提资清单;
二)编制图纸目录及图样图集;
三)提供设备及材料清单;
四)制项目方案设计;
五)统一建筑方案编制;
六)钢结构标准设计;
七)总平面图及主厂房布置;
八)厂房基础布置原则编制;
九)其他经双方认可的设计范围,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备注:所有技术文件(包含图纸)均按甲方提供的KKS码原则编制.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1.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1.7 建设规模:标准化方案编制按如下4种规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编制:2250t/d(3*750t/d)、1500t/d(2*750t/d)、1000t/d(2*500t/d)和600t/d(2*300t/d).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1.1.8 标准化方案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方案修改、其他配合(详见广环投集团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标准化方案编制需求书).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无.[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环境工程或环卫工程或热能动力或建筑结构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不需要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为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6时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4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
1、
2、3)一式一份. 1.3.1.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标准化方案编制费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0万元. 1.4.2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方案编制工期: 设计阶段 设计文件内容 设计时间 备注
1 提资清单及图纸目录 本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
2 设备及材料清单,项目方案设计编制 本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
3 建筑方案及钢结构标准化方案编制 本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天
4 全厂总平面布置图、主厂布置图、厂房基础布置图及焚烧厂技术方案及其他汇总资料 每阶段工程竣工后60个日历天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15%.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6-7层1.7.3 联系人: 王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5806336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9楼1.8.3 联系人: 任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8730932-608 1.8.5 传真号码:020-38730932-601 1.8.6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6-7层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5806499 1.10.4 传真号码:020-85806499
第二章 招标说明 2.1 免责条款 2.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1.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1.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2 招标文件效力 2.2.1 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2.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 现场考察 2.3.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2.3.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2.3.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2.3.4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不组织考察现场. 2.3.5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不组织考察现场. 2.4 质疑和澄清 2.4.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2.4.3 投标人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
邮箱:[email protected].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4.4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2.5 延期 2.5.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