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12-06 |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及普查数据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4072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和方法 GB/T16620 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 3总则 3.1普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3.1.1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林木种质资源,包括: a)收集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采种林、遗传试验林、植物园、树木园、种质资源保存林(圃)、种子库等专门场所保存的种质资源. b)野生的林木种质资源:原始林、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内处于野生状态的种质资源. c)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在造林工程、城乡绿化、庭院绿化、经济林果园等栽培利用的种质资源. d)古树名木. 3.1.2普查内容 a)查清区域内乔木、灌木、竹类和藤本等林业植物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及生长情况;
记录分布地点的群落类型及生长环境. b)调查树种种内的变异类型、来源、经济性状、抗逆性、保存状况等. 3.1.3普查方法 采用资料查阅、知情人访谈、踏查、线路调查、样地调查、单株调查等方法. 3.2成果形式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主要包括: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报告,林木种质资源名录、影像、凭证标本,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调查过程中收集和编制的各类文字技术资料及图件档案等. 3.3普查工作程序 普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a)普查准备:明确普查目的目标,制定普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准备所需的技术资料、仪器工具、物资等,培训技术人员. b)外业调查:对行政区域内收集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野生的林木种质资源、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古树名木等分别开展外业调查、登记. c)内业整理:普查数据的整理、录入,标本鉴定、图件绘编. d)成果总结:编制普查成果报告,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e)审核验收,存档. 4普查准备 4.1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具体的普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调查时间、范围、进度安排、经费安排等. 4.2组织准备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专家组,以县(市、区)为单位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4.3资料准备 4.3.1基本资料 广泛搜集调查区域林木种质资源的相关资料: a) 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档案、林相图以及林业区划等相关资料. b)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植物园、树木园、品种园、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各类苗圃基地的档案资料,历次林木良种公告,选优、优树收集、引种驯化以及各类子代测定林、种源实验材料、建园(场)材料等技术档案. c) 树木志、植物志、植物图鉴、植物检索表、地方志、植物名录、植物资源、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等资料. 4.3.2其他资料 气候、地理、土壤和社会经济等资料. 4.4调查用具准备 4.4.1仪器、设备及工具 包括数码相机、电脑、数据采集仪、围尺、钢卷(围)尺、皮尺、土壤刀、测高器、GPS仪、望远镜、生长锥等必要工具. 4.4.2
图表和文具 调查表格、调查用图、记录用纸、笔、包等文具. 4.4.3标本、样品采集器械 采集袋、标本夹、枝剪、高枝剪、手锯、放大镜、吸水纸、台纸、透明纸、浸制试剂、硅胶、采集标签和鉴定标签等. 4.4.4辅助用品及其他 野外常用药品、野外防护装备、通讯设备、安全用具等. 4.5技术培训 开始调查前,组织调查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技术规程、树木识别和分类、安全等有关知识和技术要求,通过短期培训及试点,掌握外业、内业的工作程序与方法等. 5调查 5.1收集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 对收集保存在专门场所的林木种质资源进行调查、登记. 5.1.1资料查询 通过查阅历史技术档案资料,掌握林木种质资源的保存、定植等信息. 5.1.2调查登记 现场核查各类林木种质资源的名称、来源、特征特性、保存场所、资源现状等信息,拍摄照片,填写表1. 照片拍摄要求:拍摄生境、群体、植株以及叶、花、果实等能反映种质资源特征的照片,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采用jpg格式存贮,并记录照片原始编号(下同). 5.2野生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 调查野生树种及其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境、生长情况等.调查目的树种的优良林分和优良单株. 5.2.1资料查询 查询已有的技术档案和文献资料,掌握该区域内林木种质资源的基础信息,了解树种分布及整体概况. 5.2.2知情人访谈 通过会议方式,召集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熟悉情况的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询问调查区域内的特异林分和单株,确定重点调查线路和重点调查区域. 5.2.3林木种类调查 采用线路调查为主,必要时可结合优良林分标准地调查,查清树种种类、数量和分布. a)踏查 根据现有资料和了解的情况,确定当地需要调查的树种,利用森林资源分布图和行政区划图,按一定的线路, 了解资源分布区树种种类、林分起源、结构、林龄、生长情况、地形地势、立地条件等. b)线路调查 线路调查应在踏查的基础上,结合地形图或卫星图片进行设计,根据自然条件的复杂程度和植物群落的类型确定线路密度.调查线路的长度和宽度应符合林分抽样的规定.在山区坡面地段,从谷底向山脊垂直于等高线设置;
在河谷地段,沿河岸由下游向上游设置;
在丘陵和平原地区,按南北向或东西向平行、均匀布设1条或多条调查线路. 沿踏查线路记录观察到的不同树种,填写表2.对于不能准确识别的树种需要采集枝、叶、花、果等器官,压制成标本以便鉴定,填写表3. c)标准地调查 对树种种类多、分布面积较大的区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林分,根据树种种类、分布范围、地形地貌等情况设置标准地进行调查.标准地不宜设在林缘,不能跨越河流、道路.标准地面积400~600m2,正方形或长方形. 标准地调查内容包括树种名称、分布、数量等.填写表
2、表4. 5.2.4优良林分调查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优良林分调查,同时确定调查的目的树种. a)优良林分的确定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优良林分: 目的树种集中分布、处于中龄和近熟阶段的林分. 地形平缓、交通方便、分布相对集中,面积宜在0.3hm2以上,以便于管理、保护和今后的种实采集. 宜选同龄林或相差2个龄级以内的异龄林,密度适宜,郁闭度不低于0.6. 林木生长整齐、生长量及其他经济性状明显优良,没有经过人为破坏或未进行上层疏伐的林分. b)优良林分的调查 标准地设置 在确定的优良林分内,选择代表性地段设置标准地.标准地形状为正方形或长方形,标准地调查面积应占候选林分总面积的2%,标准地面积不小于400m2 . 每木调查 在标准地内实测每木胸径,调查标准地对角线上的林木树高、冠幅,目测树干通直度、结实情况.同时调查林分面积、地形、树种起源、林龄及郁闭度等,调查结束拍摄照片保存,填写表
1、表4. 5.2.5优良单株调查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优良单株选择与调查,同时确定调查的目的树种,并根据目的树种制定选优指标. a)优良单株的确定 1)林内选优:在确定的优良林分中选择或者在种源清楚且表现优良的林分中选择. 2)散生木选优:散生木因找不到对比树,选择时多以形质指标为主,同时考虑并比较其年生长量,确定是否入选.散生木候选优树应该是实生起源的成年植株,还应注意其周围的立地条件和栽培措施,其土壤条件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选优方法:参考附录C,采用优势木对比法、小样地法、丰产树比较法以及优良性状入选法等方法. b)优良单株调查 调查优良单株的树高、胸径、冠幅、重要经济性状、特异性状等,拍摄照片、采集标本,填写表
1、表5. 5.3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 调查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及其分布等.调查目的树种的优良林分和优良单株. 5.3.1资料查询 查询已有的技术档案和文献资料,掌握该区域内栽培林木种质资源基础信息,了解栽培林木种质资源的类型及利用情况. 5.3.2知情人访谈 通过会议方式,召集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熟悉情况的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询问栽培特异林分和单株. 5.3.3调查登记 在资料查询和访谈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查,登记栽培树种种质资源类型、数量及分布,填写表1. 5.3.4优良林分调查 见5.2.4. 5.3.5优良单株调查 见5.2.5. 5.4古树群、古树名木调查登记 查询登记古树群和古树名木的现有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和补充调查,填写表
1、表6或表7. 6内业整理 6.1外业调查表整理 核对外业工作调查的内容、范围及各类调查表,补充遗漏调查内容,对外业调查表进行统计、汇总并整理成册. 6.2影像整理 对拍摄的影像进行归类,并备份.核对影像资料的编号、种质名称与外业调查表相一致. 6.3凭证标本鉴定与整理 整理制作标本,组织鉴定并妥善保存. 6.4数据录入与统计分析 根据统一编制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数据. 以树种为单位,统计每个树种种质资源的分布点、分布总面积、株(份)数、优良林分的数量和面积、优树的数量等内容. 6.5图件编绘 以省为单位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地理信息系统,按照调查对象绘制分布示意图,包括优良林分、种子园、母树林、采种林、采穗圃、保存圃、保存林、植物园、树木园等的位置图.根据需要,按树种绘制种质资源分布图,标注该树种不同类型种质资源的位置. 7成果形式 7.1普查报告 根据附录A的要求撰写普查报告,报告名称《***(省、市、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报告》.重点分析本地的林木种质资源多样性,突出体现地区优势和特色.对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现状、利用潜力进行客观和综合评价.根据调查结果统计、编写树种名录和林木种质资源目录. 7.2数据库与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构建地方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数据库或信息管理系统,并与《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对接. 7.3技术资料汇集 a)管理与文书资料:文件、会议纪要、实施方案、培训照片、管理规章制度、技术经济责任合同等. b)外业调查资料:调查簿、调查记录、外业登记表、凭证标本等. c)图件资料:林木种质资源分布图、照片、影像. d)上述材料、图片和文字的电子文档. e)各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成果材料. 8质量管理 质量监督管理实行4级管理制度,即调查单位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国家级抽查. 8.1检查监督 8.1.1自查 调查组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需对清查、样地测设等调查图、外业记录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 8.1.2监督检查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质量核查组,对调查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质量检查要覆盖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国家林业局相关部门应对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进行必要的质量抽查.调查组应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8.1.3检查数量 a)市级检查不少于各区县调查总量(乡、镇行政区域)的10%. b)省级核查:省质量核查组对辖区内各市、区、县组织核查,核查数量不少于该地区调查总量的5%. c)国家级抽查:国家质量核查组对各省的清查结果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该省调查总量的3%. 8.1.4检查内容 a)调查因子正确率检查 1)定量调查因子:各项定量调查因子,包括经纬度、坡度、海拔、树龄、树高、胸(地)径、冠幅、树种分布面积等,测量误差要求小于5%.误差允许范围之内者,以调查值为准;
反之,则以检 (抽)查值为准. 2)定性调查因子:各项定性调查因子定性正确,填写无误;
调查技术路线的制定是否正确,制定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b)资料内业检查 调查表格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计算是否准确.文字资料有无错、漏.图、表、文字资料是否一致.是否随意改动外业调查的基本数据和文字资料. 8.1.5技术要求与工作质量评定 清查工作质量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 工作质量评定的标准如下表所示: 质量等级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种质鉴定正确率 ≥95% 9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