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12-08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兰陵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2、招标控制价:65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参数要求 标包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A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1 项65万元 功能目标: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对全县污染源进行普查.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交付或者实施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实施 交付或者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项目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效率:及时高效,保质保量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达到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双方签定的委托合同,根据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应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施工方案,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7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1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单位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兰陵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兰陵县金山路东段 联系人: 徐蓓蓓 联系方式:0539-733521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8号楼407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905497909? 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安排,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分前期准备和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临沭县污普工作实际,第三方机构需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方案编制:制定具体清查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办要求制定各项工作制度等. (2)名录库筛选、分解:根据国家和省级、市级下发名录库,对需要进行清查普查的名录库进行筛选,形成县级层面清查普查名录库. (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业务培训:准备课件材料,负责两员选聘授课及考试;
负责清查及普查阶段两员业务培训.根据情况可采取分乡镇培训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 (4)清查普查小区核实、编制各镇街清查名录表:确定普查小区,核实普查小区代码,实现普查对象、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小区一一对应,编制各镇街清查用名录底库. (5)入河排污口、生活锅炉源清查普查:核实获取的信息,现场调查填写入河排污口清查表、汇总表,根据情况制定入河排污口补充检测方案. (6)入户清查、数据录入:根据已分解镇街名录库,入户清查,根据现场核实情况,筛选出需要进行普查的普查对象并录入,未在名录库中的普查对象进行添加,不需纳入普查对象的分行业、国家下发、省下发、市下发分别进行备注.项目实施阶段第三方机构入户调查用车自行解决,下同. (7)清查数据审核、抽查、汇总:核实获取信息,现场调查,填写普查表、汇总表,并进行数据录入,根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清查数据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国家相关要求. (8)普查小区边界划分、确认:利用国家下发普查用图和普查小区划分软件工具划分、确认各普查小区边界. (9)污染源全面入户普查:准备纸质材料或者利用国家下发软件,在镇街两员配合下完成污染源全面入户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按国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工作. (10)普查数据审核、抽查、汇总:逐条审查普查数据,主要对原辅材料成分及用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核算方法、污染物产排系数适用、污染物产排量等进行审核,根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查数据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国家相关要求. (11)农业面源、移动源数据处理与录入:协调各部门获取数据,并整理录入. (12)维修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样本抽查:准备材料,在镇街普查员配合下完成维修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样本抽查. (13)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汇总:对普查数据全面审核,把控普查质量,参加各级普查质量控制专题会. (14)普查工作质量审核、建库:配合普查办开展普查工作质量全面审核、建库工作. (15)编制普查评估报告、普查公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普查评估报告、普查公告. (16)普查档案整理移交:整理普查档案资料,归类入档,移交给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