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12-05 |
一、气象电子显示屏框架面板 1.1 外尺寸:整屏尺寸1540*780*80(长*宽*厚) 1.2 外框:型材铝,银灰色,园角. 1.
3、面板:3毫米有机玻璃彩色贴膜印刷 1.4 显示内容:一画面36字切换显示气象字幕,有日期时钟、预警等级、发布落款等.
二、36字整屏切换字幕技术要求: 2.
1、 发光管:直径5毫米,发光颜色为红色,亮度不低于800mcd,16*64发光点单元板. 2.
2、点阵显示屏;
3行16*192点,有行距.整屏切换显示稳定,无花屏、盲点. 2.
3、全屏可视距离1~40m,最佳视距10m~20m左右.可视角度:水平≥±75?,上下≥±45? 2.
4、显示内容可以通过无线GSM网络发来,(支持中国移动飞信网免费收发信息,兼容GSM短信平台或手机发信息).有多层加密措施,来屏蔽非法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安全.可存储显示20条,每条250字的长短信.
三、数字时钟显示技术要求 3.1 内容:公农历月日,星期、时分. 3.2 时钟精度:日误差小于0.5秒. 3.
3、红色数码管:3英寸室外亮度.8形字双排布置. 3.4 时钟调整:3按键侧面安装.
四、其他要求: 4.
1、断电状态下,系统自动保存所有信息,时间继续走时,如果在断电状态下气象台站发来新的信息,则开机后自动接收并显示. 4.
2、系统供电电源为220V交流电,显示屏正常使用功率时小于60W;
4.
3、系统可以24小时连续工作,使用寿命≥10万小时,平均无故障连续工作小时≥6000小时.
五、服务要求 5.1产品质量保证期 5.1.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所报价产品和工程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壹年. 5.1.2供应商报价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5.1.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5.1.4供应商报价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5.2 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5.2.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6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无法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5.2.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5.3维修配件 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六、其他说明 供应商报价为税后价格.本次采购数量为此3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