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12-10 |
本表由举报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由劳动保障监察员记录后签名;
2.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及数量;
3.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4. 经办人员应依法为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守秘密. 使用说明 1.以匿名方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或者以实名方式反映但不提出维护其具体权益主张的,按照举报处理.具有投诉请求主张的,应当填写投诉登记表. 2.举报登记表主要适用于举报人当面举报进行填写.举报方式还包括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不需要填写举报登记表也属于合法有效举报. 3.举报人要求匿名的,不得强制要求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及签名,但必须写明被举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确实不知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可以不填写. 4.不管是匿名举报还是实名举报,都要为举报人保密,包括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不得将举报登记表出示给用人单位等. 5.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项不属于填写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应当将举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不得拒绝其当面填写举报登记表. 6.举报人要求反馈处理情况的,应当填写好"举报人情况"一栏的个人信息并签名进行实名举报,并在"举报要求摘要"一栏写明反馈的要求,否则不予反馈. 适用法律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
一、三款,第十四条第三款 2.《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
九、
十、十一条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