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12-12 |
一、提高认识,积极倡导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穿着校服的重要意义,积极提倡中小学生穿着校服,逐步引导更多学生穿着校服.优质、得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住宿制学生统一床上用品有利于学校常规管理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有利于遏制学生穿着上、用品上的攀比之风.对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朴素节俭、文明向上的品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严格流程、规范选购
(一)成立选购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服(床上用品)选购领导小组,成立以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的校服(床上用品)选购小组.学校选购小组由学生代表(仅限高中)、家长代表、社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及教师代表组成.原则上订购校服的每个班应当有1名及以上家长代表,选购小组总人数必须为奇数.选购小组包括需求组、评审组、监督组、验收组等,需求组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制定选购评审办法、参数标准等采购需求;
评审组负责现场评审工作;
监督组负责抽取、通知评审人员、全程监督评审过程及结果;
验收组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查验货物.
(二)广泛征求意见. 学校统一选购校服(床上用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在选购前要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只有在80%(含80%)以上大多数家长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进入选购程序. 学校应向选购年级全体家长印发《自愿订购校服(床上用品)征求家长意见书》,新生年级可在发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发放,意见书注明套数、面料、颜色、款式、价格范围、自愿原则及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等内容,学校要向采购年级家长委员会公布征求意见结果. 学校不得反复向家长发放征求意见书,更不得歧视不参与统一订购校服(床上用品)的家长和学生.允许学生按照学校选用校服(床上用品)的款式、颜色,自行购买. 校服(床上用品)款式一经选用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床上用品),使用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学年度不建议购买校服(床上用品).
(三)进行事前申报. 学校在拟发布选购公告前3个工作日向区教育服务中心申报.申报内容主要有:一是校服(床上用品)事前申报表;
二是选购组织组成情况;
三是拟选购的种类、数量;
四是选购评审办法;
五是拟公开发布的选购公告;
六是校服(床上用品)验收办法.
(四)确定选购方式. 1.公开招标:预选购数量大,学校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制定并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不能限制有资格的校服企业参与;
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从资格审查、技术审查、服务审查、报价审查等方面分别打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企业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合计分数最高者中标. 2.竞争性磋商:预选购数量较大,同时为了缩短项目的选购时间.学校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制定并向社会发布选购公告,磋商文件编制时,应当参考财政部门的规定设置综合评分标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选购小组代表书面确认.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能完全响应选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不能少于3家. 3.竞争性谈判:预选购数量较少,选购时间紧急的.学校参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制定并向社会发布谈判公告,与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评审小组依据报价、样衣、服务承诺、实施方案等在符合选购需求、满足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前提下,竞争性谈判不低于2次独立报价,最终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企业. 对于规模较小的学校(园)可通过组成一个选购组织形式集中统一开展校服(床上用品)采购工作.
(五)发布选购公告. 学校要完善选购公告文件、选购评选办法,在成华区政府网成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平台上公告,并在学校校门外公告栏张贴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免费提供选购文件给企业.
(六)组织评标选购. 1.审查资格. 学校在收到企业响应文件后,由监督组抽取并通知(公开招标5名,其它招标3名)评审人员对相应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监督组派1人全程监督.参加企业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视为符合资格.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校服(床上用品)生产企业(不含销售商);
⑵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⑶缴纳选购保证金凭证(5000至10000元,中选单位可以把保证金转为质保金);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⑸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需同时提供与企业签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凭证的复印件);
⑹企业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⑺参加本次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⑻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征信记录;
2.评选定标. ⑴企业、评审组、监督组签到.学校给企业代表安排独立休息室,派专人监督,防止互相串标;
⑵学校主持人宣读资格符合的企业名单和选购会工作程序;
⑶企业抽取参会发言序号;
⑷企业按序号进会场介绍本次企业提供的校服(床上用品)产品和企业质量服务承诺等,介绍时只报序号,不得透露企业名称,介绍时间5-10分钟;
⑸企业样品展示,样品必须有价格牌、成衣标识、产品标示,注名原料成分、规格(型号)、执行标准、使用与洗涤注意事项等项目,样品及标签上不得透露企业名称;
⑹评审组对企业展示的校服(床上用品)样品对照参数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⑺评委投票或打分,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进行不低于2次独立报价打分,合计票数或分数,确定中选企业;
⑻当场宣布中选企业;
⑼选用结果公示,在成华区政府网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平台上和学校校外公告栏进行不少于2个日历天的公示;
⑽接受、处理企业质疑. 3.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中选通知书,选购小组书面委托学校代签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框架协议为一采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七)履约抽检验收. 选购的校服、床上用品到校后,验收组要认真按照合同进行验收,要查看校服和床上用品的标签与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验收人员与供方人员均在验收单上签字完成验收手续.验收组与企业随机抽取产品送往法定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或委托法定检验机构随机抽取产品并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待取得合格检测报告后,选购小组书面委托学校代为接收已验收的校服、床上用品.
(八)进行事后报备. 选购工作完成后,学校要及时向区教育服务中心进行事后备案工作.备案的内容主要有:一是选购公告发布图片;
二是评审过程记录;
三是选购结果公示图片;
四是供货合同复印件;
五是质检报告;
六是验收过程记录等.
三、严明纪律、强化监管 区教育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学校选购工作的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 定点 、 定商标 等方式干涉交易. 各学校及校服(床上用品)选购组织承担本校校服(床上用品)管理主体责任,将校服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选购组织要与中标企业签订《廉洁诚信承诺书》,在校服(床上用品)选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是否续约的依据之一. 公开投诉举报热线,学校要向家长公开本校内及区教服中心投诉电话(84369733-805),畅通家长反映校服(床上用品)问题的渠道,及时受理家长投诉,解决家长合理诉求.对生产或提供不合格校服(床上用品)的企业及时向区市场建监管局反映,杜绝 毒校服 黑心棉 流入校园. 本管理细则由成华区教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管理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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