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12-12 |
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与举报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健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告知记录应当留存备查. 4.《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的意见》(工商消字〔2014〕91号):
(一)创新完善12315体系工作机制.各地要在保持原有12315体系工作机制.各地要在保持原有12315体系工作体制机制连续性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通过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以12315行政监管体系为主导、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体系为依托、信息化网络为支撑,具有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市场违法行为举报、解答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咨询、接受对工商执法人员监督、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监督经营者自律等多种功能的12315体系,充分发挥12315体系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中的综合作用.
二、承办机构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消保科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
四、申请条件 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五、申报材料 消费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以及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等形式进行投诉,投诉应当载明: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简明事实.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被投诉人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具体的投诉请求.
六、服务流程 1.受理消费者投诉,判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分送至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不予受理的,向消费者说明理由);
2.调查(按需要进行鉴定、检测);
3.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记录备查;
终止调解的,告知消费者).
七、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投诉后,一般应在六十日内结束调查组织调解.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消保科
电话:0556―5288827
网址:http://www.aqgszj.gov.cn 2.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预警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三)宣传、普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 2.《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承办机构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消保科、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三、服务对象 个人(公民)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主动发布
七、办理时限 按照计划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消保科
电话:0556―5288827
网址:http://www.aqgszj.gov.cn 安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电话:0556―5288315
网址:www.ah315.cn 3.合同范本制定、推行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工商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市级及市级以下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制定合同范本,在本辖区内推行,供当事人参照使用.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合同范本审定后,可以以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承办机构 市工商质监局合同监督管理科
三、服务对象 行业或企业
四、服务条件 行业或企业使用的格式合同内容符合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原则,均可制定为合同示范文本.
五、服务流程
1、起草.合同范本的起草一般应经过前期调研论证、文本编写、组织研究讨论、向社会或有关行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然后形成草案.
2、审定与发布.合同范本草案经过审定后,应当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并向社会公开.
3、修订.由于市场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形,合同范本中有关内容不适宜继续使用的,原发布机关可以对该合同范本进行修订.
六、服务时限 未限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工商质监局合同科
电话:0556-5288817 4.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信用增信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关于开展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信用增信贷款(担保)的实施意见》(庆工质合字〔2016〕208号)全文.
二、承办机构 市工商质监局合同科 服务对象 企业 服务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拥有合法商标、股权和动产的企业2.获得 守合同重信用 称号 3.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体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商业银行、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组织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流程 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对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的培育力度,做好信用增信贷款(担保)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把有市场、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社会信用度高的企业培育成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要广泛了解信用企业资金需求,对符合贷款要求的,及时向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他组织推荐,对不符合条件的,结合实际情况,帮助其完善条件,并实施其他帮扶;
要引导广大市场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
六、服务时限 未限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合同科
电话:0556-5288817 5.拟上市(挂牌)企业出具企业遵守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证明出具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号):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十三)服务事项2.为拟上市(挂牌)企业出具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证明.
二、承办机构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企业(个私)监督管理科
三、服务对象 安庆市工商质监局登记企业
四、申请条件 企业拟申请上市(挂牌)、已上市企业申请增发股份等.
五、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提供合法合规证明材料的文件;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企业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理企业申请材料;
3.审查:对该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进行审查;
4.初审意见:对企业合法合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