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12-15 |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受睢宁县殡仪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中心对睢宁县平板火花炉大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名称、预算金额
1、项目编号:[睢采谈(2019)010]
2、项目名称: 睢宁县殡仪馆平板火化炉大修项目
3、预算金额:40万元
二、项目概况 拟大修的3台平板火化炉,2013年底完成安装,2015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原设计火化遗体≤5000具,目前经统计已火化遗体5800多具,已达使用极限.如今炉膛出现损毁,多处耐火材料已经掉落,烟道出现小范围塌陷,影响排烟;
进尸系统故障率过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火化炉整体性密封不严、不保温,油耗过高.设计火化遗体应≥5000具.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营业执照包含火化设备维修或类似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4月16日上午8:30―12:
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所需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获取文件,若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或没有获取文件,则报名无效.
六、供应商签到及谈判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签到及谈判保证金递交时间:2019年4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09:30
2、供应商签到及谈判保证金递交地点: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四楼大厅供应商签到处
七、谈判活动开始时间及地点
1、谈判活动开始时间:2019年4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2、谈判地点: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永安路22号)北4 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确定为准) 采购人名称:睢宁县殡仪馆 地址: 睢宁县睢城镇104国道西350米 联系方法:13905220981 采购联系人:胡长山 采购机构名称: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睢宁县永安路22号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4 楼邮编:221200 联系方法:[email protected] 项目联系人:夏梓轩 ?
电话:0516-88307875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1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1定义 1.1.1 采购人 系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1.1.2 报价人 系指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3 产品 系指供方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1.4 服务 系指谈判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1.5 项目 系指报价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和服务. 1.1.6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和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1.2投标委托 1.2.1报价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3.关联企业投标 1.3.1本谈判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 关联关系 的企业;
关联关系 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7条之规定. 1.3.2关联企业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1.4.特别说明 1.4.1报价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1.4.2报价人投标不得含有任何虚假材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民事上之赔偿不免除作假报价人之行政与刑事责任.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报价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中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
2.2凡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工程和服务的报价人均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谈判费用 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政府采购需落实的政策及法律适用 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本次谈判活动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报价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
二、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 项目需求、合同条款、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7.谈判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7.1任何对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在谈判开始时间前3个工作日按谈判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子邮件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谈判开始时间前3个工作日收到的合理澄清要求将在政府采购网站上以公告形式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有需澄清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有质疑的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8.谈判文件的修改 8.1截止谈判前,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为使报价人在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裕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作出响应,采购中心有权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日期. 8.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被视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本中心会将澄清或修改结果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报价人在知悉澄清和修改文件后,应回函确认.无论回函与否,采购中心都视为报价人已知悉谈判澄清和修改的内容.
三、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1报价人以及响应文件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中文书写(请标注页码). 9.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报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主要包括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具体格式、内容及装订要求详见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11.谈判报价 本项目报价人以 报价 中要求的格式报出项目单价和总价,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格.如果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项目内容发生变更,且变更的项目内容不影响价格的上调,则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2.谈判有效期 12.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从谈判之日起计算的3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报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报价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的报价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