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9-08-01
江大气办报z2018{1号 签发人:梁建清 关于提请审议《提升柳江区环境空气质量的 专题报告》的请示 柳江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区大气办形成《提升柳江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专题报告》,现提请区人民政府审议.

妥否,请批示. 附件:提升柳江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专题报告 柳州市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联系人及

电话:梁建清 13807821005) 附件 提升柳江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专题报告 区大气办主任 梁建清 (2018年3月)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今天代表区大气办汇报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现就如何提升柳江区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如下:

一、柳江区环境质量现状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根据《柳州市2018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柳大气办〔2018〕11号)监测数据显示,1月份柳州市区环境空气PM

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84微克/立方米,67微克/立方米,柳江区实验高中监控点位PM

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111微克/立方米,81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远高于其他同步新增的各县站点,甚至高于市区各站点数据.柳州市大气办针对柳江区专门下发的《关于柳江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警的通知》(柳大气办〔2018〕12号)显示,2018年度1月份柳江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市排名倒数第一,柳州市将把新增站点数据进行联网,并将站点数据作为对各县(区)绩效考核指标,将纳入干部离任生态环境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大气污染俨然已成为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和潜在风险隐患,是目前最大的短板之一,已到了必须痛下决心、铁腕整治的时候.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事关柳江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是实现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也是我们必须坚决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为打好 蓝天保卫战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实现《大气十条》目标和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计划目标,我区结合实际,以扬尘、工业、燃煤、机动车、露天焚烧等污染防治为重点,认真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对钢铁、煤炭、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进行排查,辖区内无新增产能.对这些行业新、改、扩建统统不予备案,把好源头关,截止2017年12月,无新增过剩产能项目.

(二)推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区环保局积极协同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的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龙城染织有限公司、闽航隆染织有限公司、天天乐药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场核查,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三)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区工信委联合区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开展淘汰目标任务数72台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摸底调查核实,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工作进度推进计划.通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截止2017年底,共完成拆除、以煤改气、改电、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式进行改造的企业45家,现淘汰任务剩余27台,正在积极督促实施改造的15家企业加快改造工作;

对未改企业加强工作力度,协调企业解决改造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包括柳州监狱、新兴工业园、穿山工业园所属企业需要改装燃气锅炉的问题.

(四)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突出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区环保局重点加强制糖、水泥、造纸等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对超标排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2017年,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57件,行政处罚金额152.84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件,查封扣押1件,限制生产1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 2.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组织开展水泥、砖瓦、碳酸钙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检查,重点对建材行业企业生产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段等重要产尘点是否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备,干燥及焙烧窑是否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以及原料系统是否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是否配备除尘装置等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涉及环境问题的行业类型主要为露天采石场、石灰生产和制砖企业,主要存在问题为扬尘污染和废气污染.针对存在问题,区环保局已分行业逐步推进整治工作,截止2017年底,辖区内1家砖厂已完成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建设并通过验收监测,其余存在问题的18家企业已完成规范治理.专项整治中存在环境问题的10家采石场其中有8家已列入柳江区2016-2017年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范围,由区国土局牵头对现有露天采石场全面开展整合、整治,现阶段以上采石场均处于停产阶段. 3.集中整治 散乱污 企业.开展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全面排查,我区共发现6家再生利用相关企业,其中有4家塑料加工点位于基隆平地屯,相对集中;

其余2家为零星分布.对6家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和 散乱污 违法企业,区环保局已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厂房和设备均已拆除完毕.

(五)开展大气面源污染治理 1.抓好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1)加强工地巡查、加大处罚力度.区市容局扬尘治理小组采取路面巡查、错时执法的方式,对过往渣土车辆、搅拌车及物料车进行检查,重点巡查瑞龙路、建都大道、迎宾路、柳江大道、兴柳路、双拥路、柳石路、柳堡路等路段.对过往渣土车辆、搅拌车及物料车进行检查,对车辆无证运输、非密闭运输、车辆遗撒、车辆带泥、超限超载等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的违章行为从严从重查处.201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80台次,共计查处违法行为173起,口头教育119起,立案54起,结案54起,处罚款人民币11.91万元. (2)加强道路清扫、洒水降尘力度.加大对我区撒漏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把路面撒漏和施工遗留的积泥、砂石清理干净,同时配备抑尘车进行抑尘作业,力求使道路达到 路面净、尘土少 的标准.环卫站每月洒水作业约884车次,用水量约为11100吨;

柳堡路、柳西路、柳东路、柳北路等主要道路每日凌晨一点开始进行路面冲洗作业,结合凌晨1:00-18:00不间断的洒水降尘作业,确保路段干净整洁. (3)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扬撒治理.一是严格执法、违法必究.我区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路检路查工作同步进行,路面检查、现场查验等工作方式,落实责任制,按照工作方案执行.二是交通稽查与投诉股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城区及12个镇、主要道路、严管道路进行检查.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柳堡路、柳石路、柳江大道等路段重点进行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强源头管理、提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须持有运输从业资格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驾驶货物运输车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2017年区运管所共派出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车辆2000余辆,面对面宣传教育1000辆次,查处扬撒1辆,处理相关政府热线5起.通过整治,柳堡路沿线各大站场运输易扬撒货物的运输车辆均已按规定加盖篷布,货物运输车辆扬撒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2.开展露天烧烤整治,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为改善空气质量和整体城区环境,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提前谋划.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针对露天烧烤多发路段进行宣传.共印制和发放了650多份《关于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的通告》,广泛宣传有关禁止露天烧烤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摊主推广无烟烧烤和进店进院经营,增强市民及经营业户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三是明确责任,组织落实.2017年,我区共开展露天烧烤整治行动23次,集中整治拉堡商贸街、乐都大道、兴柳路、基隆兴隆大道、金岭大道夜市露天烧烤,引导露天烧烤摊主规范经营. 3.严格控制农作物秸秆及垃圾露天焚烧. (1)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切实保护大气环境.目前我区农业局推广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秸杆还田等措施,主要是降低能耗、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农作物产品品质的主要技术之一.(2)积极探索秸秆还田方式和适宜收获的栽培技术.一是立足农作物剩余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量大面广、利用率不高、环境污染严重的现实,按照 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 的理念,把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作为主攻方向,推广秸秆高温堆腐、生物发酵等生物处理技术.二是推广快速腐熟直接还田技术,以提高示范点秸秆综合利用率;

实施农药减量化和残留控制技术集成与示范,减少农药使用次数和数量;

开展有机肥科学使用及化肥减量化配套技术试验示范,探索秸秆还田与N、P、K肥料配方施用等技术.(3)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建立相关激励政策,增强群众不焚烧秸秆的自觉性和禁止焚烧的积极性,2017年在全区水稻、糖料蔗主产区开展秸秆禁止焚烧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80条.

(六)机动车污染防治 1.城市交通管理.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禁行措施.我区交警大队主动与市交警支队沟通协调,与柳州市同步完成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工作.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设定我市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分两年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其中第三阶段:自2017年7月1日起,第二阶段限行高速环路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实行黄标车24小时禁行.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禁止在全市行政区(含六县)范围内行驶.在柳江区与市区交界处的西鹅路、柳工大道路口、南环路与航岭路交叉路口等处设置限行交通标志. 2.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大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我区车管所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每月定期排查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老旧汽车、摩托车,并导出拟强制报废老旧汽车清单,时通过短信、电话或函告等方式告知车主,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至2017年10月31日止,已办理注销手续报废老旧汽车1382辆(包含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挂车、低速汽车)、办理注销手续报废老旧摩托车20383辆(包含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去年同期注销老旧汽车613辆、摩托车20504辆. 3.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柳江区机动车环保检测站于2015年6月开工份建设并于2015年7月25日投入运行.2017年以来,柳江区机动车环保检测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至12月18日止,通过上线环保检测的机动车17854辆,为柳江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打下基础、提供保障.

(七)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根据《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计划》(柳政办〔2017〕66号)要求,柳江区首座空气自动站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建设,2018年1月11日通过自治区验收,并实现与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网,正式投入运行.该监测点位于实验高中教学楼楼顶,可自动采集辖区内空气质量数据,能快速、精准的对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等6个常规污染因子,以及能见度、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等多个参数进行24小时实时、迅速、准确地收集处理、采集和上传,实现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动态监测.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柳江区实验高中自动监测站采集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区空气环境质量极度不容乐观,令人堪忧,面临着异常严峻的挑战.一是柳江区2018年1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全市倒数第一;

二是柳江区除夕至初一PM2.5小时峰值浓度在广西较差的十个县区中排名第四;

受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等污染影响,我区要实现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压力巨大. 2.首要污染物分析: 气象因素:柳江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柳江区季风环流影响明显,其气候夏长炎热、冬短不寒.夏季盛行偏南风,冬季盛行偏北风.常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和西北风,频率为13.5%,静风频率为28%,年平均风速2.0m/s. 地理因素:监测点地理位置如下图所示,西北面是丘陵地带,西北方向气流受到阻挡,城区风力会减弱;

东南方向气流会受阻,以上情况都不利于颗粒物扩散. 监测点地理位置图 影响我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 和PM10,如下图所示,PM2.5 和PM10日常小时值变化趋势分析,从图中可以分析出,污染物主要从中午12点开始升高,到晚上0时逐渐下降. PM2.5 、PM10小时值变化趋势分析图 影响PM2.5 和PM10方面的原因复杂,结合气象因素对与污染物扩散速度,经分析,与周边居民生产活动有密切关联,主要存在以下相关因素:PM2.5方面:一是柳江区中心城区较小,人口密度大,机动车保有量大,城区内日常运行中大型车辆较多,造成柳堡路路段长期拥堵,移动污染源对空气质量影响严重.经初步统计,柳江区主要交通要道车流量巨大,其中柳堡路约5万辆次/日,城区道路约3万辆次/日,国道322线约3万辆次/日,国道209线约4万辆次/日;

二是受外来因素引响,特别是东北风风向不利天气时,柳钢、柳化、柳电大气污染外来输送影响很大.三是城区人口密度大,特别是靠近监测站点的乐都大道饮食业及露天烧烤未经油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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