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12-12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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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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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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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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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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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办法
69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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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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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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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 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宣汉县教育技术物资装备所委托,拟对达州市宣汉县教育技术物资装备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宣政采【2018】77号 注意:本项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与本招标文件的采购文件编号为不同编号,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的采购文件编号为准. 招标项目:达州市宣汉县教育技术物资装备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供应商在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北京时间)期间通过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www.dzggzy.cn/xhxweb)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和采购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不一致的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6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乡镇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二楼)开标厅二.
九、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xhxweb)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不同之处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本次政府采购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和缴纳保证金,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投标人的事项(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招标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投标人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汉县教育技术物资装备所 地址: 宣汉县东乡镇多宝寺路72号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
电话:
18113381391 采购代理机构: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二楼 邮编:
63615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
电话: 综合股0818-5202736 履约项目验收事宜 交易受理股0818-5226736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质疑受理相关事宜 交易组织股0818-5226169 采购文件、采购程序答疑,开标环节咨询相关事宜 交易评审股0818-5202726 评审程序、中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 现场监督股0818-5202716 质疑处理、现场监督、投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科): 0818-3131833 2018年8月1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26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 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分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仅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累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交款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汇款时请注明 XZC2018-77TB ) 交款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保证金到账查询: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交易主体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 查看保证金 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并打印凭证. 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人需通过系统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并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
8 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10G 交款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汇款时请注明 XZC2018-77LY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汉支行 银行账号:5100175623605912345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汉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2317013629100007906 交款时间: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9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818-5226169.
10 开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818-5226169.
11 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
电话:0818-5202726.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交易评审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13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中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中除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综合评分明细表外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宣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
电话:5713112. 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755号. 邮编:636150.
二、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宣汉县教育技术物资装备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合格的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4.3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产产品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产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以 号载明. 6.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和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3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4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5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6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8)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9)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4本次政府采购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和缴纳保证金,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8.5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投标人的事项(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招标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投标人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