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12-15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工作简报 2018年第7期 (总第166期)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委 监察室 2018年9月10日 内容导读: 医德风采苑 2018年8月份问卷调查满意度情况通报 2018年8月份电话回访出院病人情况通报 教育学习园地:刑法修正案

(九)摘要 医德风采苑 2018年8月份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及受赞誉情况 科室 主要情况 神经内科二病区 吉四辈将牛玉根红包1000元交住院费;

袁彬将赵文明红包500元交住院费;

赵建华将闫六成红包500元交住院费.

儿内科二病区 韩子明拒收刘蕊萌红包300元. 儿内科四病区 张贺拒收孙宇桐红包300元、拒收李泽邦红包500元. 产科一病区 杨秀萍拒收牛杰红包900元. 肿瘤科四病区 陈美玲拒收苗秋林家属红包200元;

牛红蕊将常秀芬红包200元交住院费. 感染科一病区 李伟伟将刘清海红包500元交住院费. 耳鼻喉科二病区 吴志燕、李晓及全体医护人员收到杨博涵锦旗1面. 肝胆外科 李广俊将崔传福红包500元交住院费;

王建国及全体医护人员收到孙保庆锦旗1面、收到陈顺山锦旗1面、收到杨天海感谢信1封;

周兵收到袁春霞锦旗1面. 胃肠外科 闫争强将张合林红包900元交住院费;

朱绍辉将姬银全红包1000元交住院费. 甲乳血管外科 刘胜将隋刘成家属红包1000元交住院费;

薛会朝、王雷、宋鹏飞、齐小芬收到李林生家属锦旗1面. 结直肠外科 熊万成将王彦民红包1000元交成住院费. 泌尿外科二病区 张英杰拒收李银行红包300元;

李建昌、韩广业及全体医护人员收到张金山等5位患者锦旗5面. 骨外科二病区 赵斌、孙晓辉、李清江、宋相伟、刘畅拒收韩佳玉红包500元、拒收赵志强红包800元;

侯文根、安永博、郭鑫拒收任庆九红包600元;

董玉珍、路坦、李爱国、董永涵拒收李海喜红包800元、拒收邵明军红包500元;

贾金领、连怡钧、王径宇收到楚会森锦旗1面. 骨外科四病区 梁秋冬将赵军义红包500元交住院费;

杨素敏、张俊磊、吕强、韩博闻收到和文杰锦旗1面;

杨素敏、张俊磊及全体医护人员收到邢卫波锦旗1面;

杨林、杨利斌、王善坤等医护人员收到任清付锦旗1面;

梁秋冬、万广、谢会彬收到李卫军锦旗1面. 风湿免疫科 马海军、张璐、孙丹丹、刘新颖等收到张汾阳锦旗1面;

全体医护人员收到王著萍锦旗1面. 合计 拒收红包、将红包转交住院费22次,合计13400元;

收到锦旗17面,表扬信1封. 2018年8月份门诊病人问卷调查满意度情况通报

一、问卷统计结果 调查内容 非常满意数 满意数 基本满意数 不满意数 不清楚数 满意度 门诊环境的总体印象

148 46

6 0

0 99.10 门诊标识是否清晰明确

147 43

10 0

0 98.50 门诊大厅的导诊、咨询服务

149 46

5 0

0 99.25 建卡充值收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

144 48

8 0

0 98.80 分诊人员的服务

159 37

4 0

0 99.40 医生的服务

156 39

5 0

0 99.25 护士的服务

159 37

3 0

1 99.55 检验工作人员的服务

144 46

8 0

2 98.79 医学影像科工作人员的服务

143 47

9 0

1 98.64 功能检查工作人员的服务

129 61

6 0

4 99.08 超声科工作人员的服务

132 52

15 0

1 97.74 药学部工作人员的服务

137 50

13 0

0 98.05 后勤工作人员的服务

145 48

6 1

0 98.60 医院门诊就诊流程

132 60

8 0

0 98.80 整个就诊过程

144 48

8 0

0 98.80 汇总

2168 708

114 1

9 98.82

二、问卷结果与分析 本月门诊病人问卷调查满意度平均为98.82%,环比提高0.24个百分点,同比提高0.22个百分点,符合省卫计委及医院满意度要求标准.各项调查内容相比,超声科、药学部服务满意度相对稍低,主要因为病人多,等待时间久. 有20%的就诊人员选择了有排长队现象,无人选择医务人员存在私自卖药、私自收费等违规行为. 2018年8月份住院病人问卷调查满意度情况通报

一、临床科室满意度情况 调查内容 非常满意数 满意数 基本满意数 不满意数 满意度 护士的服务态度

190 10

0 0 100.00 病房护理质量

168 30

2 0 99.70 护士耐心解答

171 29

0 0 100.00 一日清单 的疑问解释

166 31

2 1 99.20 医生的服务态度

178 22

0 0 100.00 医生的诊治水平

178 22

0 0 100.00 病人出现症状时医生的处理

178 21

1 0 99.85 医生耐心解答

178 21

1 0 99.85 汇总1407

186 6

1 99.83

二、医技、后勤等科室满意度情况 调查内容 非常满意数 满意数 基本满意数 不满意数 不清楚数 满意度 检验科的服务

161 34

5 0

0 99.25 医学影像科的服务

154 37

8 0

1 98.79 超声科的服务

159 32

6 2

1 98.09 功能检查科室的服务

161 34

5 0

0 99.25 药学部门的服务

167 26

6 0

1 99.10 住院收费服务窗口的服务

163 28

8 1

0 98.30 医保、新农合服务窗口的服务

165 28

5 2

0 98.25 病房环境卫生及保洁员的服务

164 27

9 0

0 98.65 餐厅饭菜质量及服务

164 27

7 0

2 98.94 后勤管理服务部门的服务

167 27

6 0

0 99.10 医院信息公开方式及内容

175 22

3 0

0 99.55 汇总1800

322 68

5 5 98.84

三、问卷结果与分析 本月住院病人对临床科室问卷调查满意度平均为99.83%,同比、环比均略有提高,各项调查内容之间相比, 一日清单的疑问解释 满意度相对稍低;

对医技后勤等科室满意度平均为98.84%,环比提高0.26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45个百分点,均符合省卫计委及医院满意度要求标准.各项调查内容之间相比,超声科、住院收费窗口、医保新农合窗口服务满意度相对较低,主要因为病人多,排队等待时间长. 2018年8月份电话回访出院病人情况通报 医疗事业发展部病区主任助理和呼叫中心开展对出院病人电话回访、随访服务,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征询患者或家属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本月回访情况汇总如下:

1、本月病区主任助理回访出院病人7593人,其中解答病人咨询288人,转告医生130人,预约诊疗103人.回访对象对医生、护士服务态度和医生诊疗水平均表示满意;

对护理质量有5人表示不满意,提出更换液体慢;

对医技科室和各服务窗口有8人表示不满意,提出做检查或办理报销手续需要排长队,等待时间久;

对病区环境等有13人表示不满意.回访率达到84%,满意度达到99.66%.

2、呼叫中心本月有效随访出院病人7355人,7336名患者或家属对医院服务表示满意,19名患者或家属对病区环境、治疗效果、医药费用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满意度达到99.73%. 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如下: (1)神经内科二病区有患者提出医院药品品种不全,有的药品需要到院外药店购买,非常麻烦. (2)呼吸科二病区有患者反映有的护士扎针技术不好,医药费用高,对每天的收费不明白;

肾内科二病区、小儿内科四病区有患者提出收费高;

甲乳外科有患者提出每天不发放一日清单,具体的费用不清楚. (3)耳鼻喉科一病区有患者提出病房卫生间环境差,病房无窗帘,中午光线强,影响休息;

神经内科五病区有患者提出护士照顾不周到,对病房环境不满意. (4)耳鼻喉科二病区有患者对手术方法不满意、口腔科有患者对手术缝合效果不满意;

神经内科三病区、心血管内科一病区、肾内科一病区、肾内科二病区、眼科有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 (5)小儿康复科有患者家属提出科室无人告知患者化验结果,存在相互推诿现象;

骨外科四病区有患者建议医生与患者术后多进行沟通. 请相关责任科室对随访中患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自查,并予以整改. 收集到的赞誉之声汇总如下: 骨外科一病区、骨外科四病区、神经内科三病区、神经内科五病区、肾内科一病区、消化科二病区患者对治疗效果满意;

PICU、消化科(

一、二病区)、呼吸科二病区、急诊科、耳鼻喉科一病区、泌尿外科一病区、小儿外科二病区、神经外科一病区患者表扬科室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好;

神经内科(

一、

二、

三、四病区)患者表扬科室医护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 教育学习园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受贿罪量刑标准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刑法修正案

(九)于2015年8月29日公布,自2015年11月实施,针对受贿罪,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其刑罚,首次将 终身监禁 并到受贿罪刑罚中,同时,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

(九)修改后对受贿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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