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12-15 |
一、举报内容 回来峪村有一碳素厂,厂内的排烟囱排放大量的灰色气体和黄色气体;
一个煤矿和洗煤厂为一体的企业,煤矸石随意倾倒,使整个村庄周围堆满煤矸石,厂内既不覆盖也不洒水,大量煤尘飞扬;
厂内黑色废水排入旁边的小溪里.
二、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举报中所指的一碳素厂为晋中市宏兴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公司"),位于灵石县翠峰镇夏庄村.2004年6月,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新建1万吨/年石墨炭素电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市环函〔2004〕68号);
2009年6月26日,晋中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会议对"新建1万吨/年石墨炭素电极项目"进行了竣工环E保护验收(灵环管函〔2009〕107号)).排污许可证号14072930910158.(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环评要求:石油焦煅烧炉烟气要回收用于热油锅炉加热和余热锅炉,再经35米高的烟囱排放;
双辊破碎机、雷蒙磨粉机、三层振动筛及配料系统产生的粉尘要分别密闭收尘,并配备袋式除尘器除尘,使粉尘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沥青熔化产生的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处理,混捏成型产生的烟气采用固定床焦粉吸附,焙烧烟气采用宽极距预荷电式电捕焦油器处理,确保BaP、沥青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公司配套安装有布袋除尘器13台套、旋风除尘器8台套,电捕焦油器2台套,脱硫、脱硝烟气处理装置一套,安装在线监控并验收联网烟气达标. 2.举报所指一个煤矿为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源公司"),位于灵石县夏门镇北庄村.2011年7月28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对金泰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予以批复(晋环函〔2011〕1595号);
2015年12月9日,晋中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会议对金泰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市环函〔2016〕34号),排污许可证号: 91140000566321460G001P(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0日).环评要求:金泰源公司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 x 40m2/h) 处理后用于井下抑尘洒水,黄泥灌浆等,不外排;
生活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m'/h)处理后,用于绿化、道路洒水,未能利用部分达标外排;
工业场地应设置合理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和沉淀处理. 2013年8月7日,灵石县环境保护局对金泰源公司排矸场"排矸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予以批复(灵环管函〔2013〕099号);
2015年11月5日,灵石县环境保护局对金泰源公司排矸场"排矸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灵环验函〔2015〕39号),环评要求金泰源公司排矸场修筑截洪沟、消力池等排水系统. 3.举报所指一洗煤厂为灵石县晋兴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兴煤化"),位于夏门镇北庄对大沟底.2013年6月27日,灵石县环境保护局对"120万吨/年技改洗煤项目"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灵环验函〔2013〕26号),排污许可证号:911407297598060341001P. 厂区内闭路循环,无废水产生,废水不外排.2018年7月5日金泰源公司和晋兴煤化签订矸石场使用协议.
(二)调查情况 1.2019年4月25日监察大队一中队对宏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宏兴公司培烧车间与煅烧车间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无异常.由于浸渍预热炉预热框与浸渍框混用,造成预热炉框边剩余沥青燃烧,导致沥青烟排放. 2.2019年4月26日监察大队六中队对金泰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煤矸石全部堆存至自备排矸场,自备矸石场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栏杆坝、排洪渠、消力池等配套设施,并对矸石进行了分层碾压、黄土覆盖规范化处置,无自燃现象,运矸道路用河卵石进行了简易硬化.2016年3月至今排矸量为8万立方米. 针对举报反映该公司不洒水煤尘飞扬问题,检查时该公司工业广场煤矸石棚正在全封闭设计施工;
近日,由于该公司深井泵损坏,导致洒水车装水效率降低,减少了洒水次数,有扬尘产生. 针对举报反映厂区内有黑色废水排入旁边小溪里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矿井废水处置后达标回用井下降尘、喷淋,水量大约每日300立方;
生活污水处置后用于道路抑尘、酒水、井下黄泥灌浆、花草树木浇水,水量大约每日100立方,废水全部回用,无外排情况,旁边没有小溪.反映的黑色废水排入旁边小溪实为雨水及周边居民生活水沿河沟汇入形成. 3.2019年4月29日监察大队三中队对晋兴煤化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煤矸石与金泰源公司签订协议至今矸石处置量为19000吨;
由于原煤棚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维修加固,导致厂区内有部分原煤露天堆放.厂区内闭路循环,无废水产生,不存在外排现象. 综上所述:晋兴煤化露天堆放和宏兴公司烟气排放情况属实,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和煤矸石随意倾倒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1.针对宏兴公司烟气排放,2019年4月26日我局监察一中队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灵环责改字已〔2019〕6号),责令宏兴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作业,杜绝预热炉预热框与浸渍框混用,消除沥青烟排放. 2.4月26日我局监察六中队检查中要求金泰源公司加快排矸处矸石大棚全封闭工程进度,并增加深井泵,保证洒水频次,杜绝厂区扬尘污染,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4月27日我局监察六中队再次检查发现矸石大棚全封闭工程已完工. 3.针对晋兴煤化大量原煤露天堆放且未苫盖,2019年4月29日,我局监察三中队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灵环责改字三〔2019〕004号),责令该公司限期对露天堆放的原煤进行清运并按环评要求对煤矸石规范处置.2019年5月5日,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灵环罚〔2019〕31号),罚款贰万元整. 目前,晋兴煤化现已对露天堆放的原煤全部苫盖,并于2019年5月5日自觉缴纳罚款. 回复及公开情况
(一)回复情况 该件为网上舆情快报,无举报人联系方式,故无法回复.
(二)公开情况 2019年5月31日,在灵石县政府网站(http://www.lingshi.gov.cn/)公示了该案件. 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对煤矸石场的管理,杜绝任何以非法手段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