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12-18
询价文件项目名称: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标线涂料采购 项目编号: YJZC2018-10015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地址: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财政局5楼503室) 电话(传真):0433-2266031 目录

第一章:询价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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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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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12

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6

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5

第一章 询价邀请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延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标线涂料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采购方式:询价. 评审方法:最低价中标法,即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采购预算:84.7万元.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 质保期:1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三)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五)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

被授权人以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时,还必须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

(六)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七)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延吉市内必须有售后服务点.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四、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凡愿意购买询价文件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8年5月24日到2018年5月28日(除节假日、双休日)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市财政局503室 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购买询价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5月31日8:30整;

地点:延吉市财政局5楼会议室. *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 2018年5月31日8:30整.*超过开标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开标地点

八、延吉市财政局5楼会议室.

九、询价保证金:15000元整人民币. 投标人应在2018年5月30日下午3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2室)领取收据,带到开标现场.*开标之前未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到开标现场的按无效标处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账号:22001686138059000059 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财务联系人:孙京花 财务联系

电话:0433-2266042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响应文件的制作、递交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类报价.凡决定参与此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内容、格式制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响应文件.顺序颠倒或格式错误、内容不全的响应文件被误读或在评审时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不予退还,由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密保存;

并根据实际需要,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副本给相关采购单位.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封面.

2、《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价的,还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则不需提供.

5、《投标供应商售后网点授权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另附售后网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延吉本地的供应商不需提供.成交供应商应对已授权的延吉本地售后网点的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6、报价一览表 (1)采购项目分包时,供应商既可单独对其中某一包号货物报价,也可以同时对两个以上包号货物分别报价. (2)供应商报价包括所有材料、生产、途中运输、装卸、税收、保险、资金利息、安装、配件、调试、保修期内的维护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报价不能高于市场零售价.若经核实高于市场零售价,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将没收保证金,该供应商在一段时间内(视情况严重度由财政部门确定具体时间)不得参与延吉市政府采购活动. (4)报价表上应写明填报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被授权人)须签字.

7、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1)延吉境外的供应商,首次参加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活动,须查验商家在延吉本地售后网点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原件. (2)售后服务网点的单位必须具备此项目售后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和两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是 正本 还是 副本 的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 、 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成册(投标文件为不可拆卸的胶装成册式,不接受可拆卸式投标文件),附电子版(U盘)一份,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书,则必须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书中.投标书中凡有涂改之处,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装入封套中加以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然后再将所有封套装在一个外层信套中. 1.2 内外层封套均应: (1)标明招标人地址和招标人(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名称;

(2)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注明 在2018年5月31日8:30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4)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5)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8:30整.响应文件递交后,供应商将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此次采购货物的要求和规定,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即成为《延吉市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的重要依据.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1、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2、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3、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响应文件.

4、供应商响应文件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未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不具备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或超出经营范围报价.

6、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二、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凡要求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答复材料传送至所有购买同一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

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须交纳保证金15000元整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二)发生下列情况的,按相应办法处理.

1、此次询价采购评审会开始后,撤回其响应文件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采用虚假手段中标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处以采购金额百分之一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参加延吉市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有违反采购法规行为的,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中标供应商拒绝按《延吉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日期等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或不履行已签订合同的,扣缴相应履约保证金,弥补采购人的损失.

四、询价采购评审会评审纪律:所有参会人员的通讯工具应设置为关机状态,放置于指定存放处,待询价采购结束时方可取走.

五、评选及中标通知

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的报价. (2)产品质量、技术或者生产商、供应商的诚信、售后服务等达不到规定要求.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此次询价采购或询价采购结果无效.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此次询价采购过程中,对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或询价采购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询价采购结果公告. 此次询价采购结束后,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成交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1、公告同时,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延吉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延吉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若单方面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延吉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的书面依据.

七、合同签订 供应商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延吉市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及行业相关规定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对在询价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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