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12-19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行政中心南北主楼客梯维修政府采购 采购人:浏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采购编号: LYCG-DY-201903120001 委托代理编号: JKZBCG-DY-2019-0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 目录

第一章 协商通知

第二章 协商须知 协商须知前附表 协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协商采购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协商通知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浏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浏阳市行政中心南北主楼客梯维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

1、请你单位于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2:

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持协商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座202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

3、你单位收到协商通知后,请于2019年3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4、联系方式: 采购人:浏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穆先生

电话:13507416577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主楼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玲

电话:13687313881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

第二章 协商须知 协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项 采购项目 浏阳市行政中心南北主楼客梯维修政府采购

第二章第2.1项 采购人 名称:浏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穆先生

电话:13507416577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主楼一楼

第二章第2.2项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玲

电话:13687313881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

第二章第3.1项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 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 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7、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a、前文所称 前3个月内 特指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b、前文所称 上年度 是指2017年度;

c、投标人如为 三证合一 或 五证合一 须自行注明.

第二章第5.1项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10.4项 采购项目预算 623747.20元

第二章第11.3项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11.4项 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时间: 年月日地点:

第二章第12.1项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壹万贰仟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000

0612 6069

1030 0000

510

3、缴纳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 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5、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2019年4月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第二章第14.1项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3份(电子文件1份: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U盘或光盘,格式:PDF)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17.1项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25.1项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27.3项 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29.1项 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壹万贰仟元,由中标人支付.

第二章第30.1 其他规定

1、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2、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球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协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第二章 协商须知前附表 (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 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采购小组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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