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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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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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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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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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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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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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机制,强化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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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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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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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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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现状及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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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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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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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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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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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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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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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水设施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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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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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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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指标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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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水设施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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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水设施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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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卫设施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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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厕建设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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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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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垃圾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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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水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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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水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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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厕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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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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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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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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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筹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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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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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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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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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融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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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运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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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运营模式选择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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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PP运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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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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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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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工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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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规划引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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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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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投入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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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宣传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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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监督检查验收 -
30 - 前言实施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所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办发〔2016〕4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下行动等3个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82号)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公厕建设、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以下简称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各部门组织省设计院、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华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制定了2016-2020年期间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计划、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基准年为2015年,服务年限为2020年,实施年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坚持政府引导,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争取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投入,探索以市场化手段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加快项目审批和前期工作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设施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乡镇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环境改善要求相适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布局.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强化乡镇与周边城市、集镇和中心村发展的协调性,增强区域城镇体系功能的互补性.避免重复建设,增强规模效应,便于设施建设运行管理.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饮用水水源情况、排放水体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和环境容量等,因地制宜选择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设施处理工艺,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坚持 投资节省、工艺适用、运行稳定、便于维护 的原则,分步实施,统筹安排年度改造和建设任务.
(四)完善机制,强化督查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考核管理机制,根据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建设项目、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年限和专项资金补助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快、效果好的地区,适当给予政策和资金的倾斜支持. 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1.生活垃圾治理.到2018年,全省乡镇(含街道,下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到2020年,全省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2.污水治理.到2018年,完成4个国家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约4000个村庄和3000个以上易地扶贫搬迁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20年,完成2500个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和500个重点、特色、旅游村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 万村示范 的目标,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3.公厕建设.按照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平均建成2座以上公厕、每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公厕的要求,到2017年,乡镇、建村公厕覆盖率达100%. 4.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全覆盖.
(二)年度目标 1.2016年度.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5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所有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以及50户以上的自然村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成陈年垃圾清理;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
完成2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30%;
乡镇、建制村公厕覆盖率达到60%;
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到45%. 2.2017年度.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6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30户以上自然村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其余所有村庄建立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成陈年垃圾清理;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0%;
完成3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
乡镇、建制村公厕覆盖率达到100%;
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到60%. 3.2018年度.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8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
完成2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全覆盖;
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到80%. 4.2019年度.全省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
完成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到90%. 5.2020年度.全省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乡镇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600个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第二章 现状及存在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坚持把 走云南特色城镇化道路,建设生态宜居幸福家园 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来抓,2013年7月在红河州蒙自市召开了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及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提出 一年起步、三年见效、五年变样 的目标.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严格按照干净、整洁、靓丽、优美的要求,有序推进昆明城市影响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功能优化、中小城市面貌改善、乡镇环境治理、村庄环境美化、国门形象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攻坚、文化传承和居民文明素质提升等 八大行动 .昆明市 城乡清洁工程 、红河州 以城带乡、组团发展 、玉溪市 三湖两库 治理、曲靖市 四城联创 、大理州 洱源净、洱海清、大理兴 行动、文山州产业优化升级等均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共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站)155座、生活垃圾处理场(站)128座,污水配套管网8668公里,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85%;
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22.68公里.全省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765.75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13.42平方米,城镇绿地率达30.93%,绿化覆盖率达34.5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86平方米;
国家级节水型城市3个,国家级园林城市10个、园林县城9个、园林城镇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53个.6个城市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省分别拥有3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宜居小镇、4个国家级宜居村庄和20个省级宜居村庄,有12个镇和9个村被列入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名单,4个县(市)被列为国家农村污水全域治理示范县;
502个传统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居全国第一,并涌现出大理市银桥镇古生村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影响力的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典范. 由于历史、经济、社会、自然等方面的原因,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各种城市病和城市安全问题多,城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相当数量城市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垃圾围城等问题突出;
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环境脏、建设乱等问题突出,与云南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现状情况
(一)乡镇 截至2016年年6月底,全省共计88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街道办,不包括城关镇、以下简称乡镇)实现集中供水,集中供水率为72.77%(按照全省乡镇数量为1285个计).其中,有供水设施覆盖乡镇的个数为476个,供水设施覆盖率为39.27%(56个乡镇由县城或邻近乡镇自来水厂供水,333个乡镇自建自来水厂供水,87个乡镇采用其他供水方式供水),另有448个乡镇通过简易方式集中供水;
乡镇累计自建自来水厂431座,供水能力共计83.74万吨/日. 全省共计258个乡镇对污水进行了处理,污水处理率为21.29%,其中,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覆盖的乡镇有155个,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40%(16个乡镇送至县城或邻近乡镇污水厂处理,139乡镇自建污水处理厂(站)站或其他方式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另有164个乡镇对污水进行了简易处理;
乡镇自建污水处理厂(站)60座,污水处理能力共计14.56万吨/日. 全省共计773个乡镇对生活垃圾进行了处理,垃圾处理率为63.78%,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的乡镇有315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25.99%,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率18.40%(118个乡镇送至县城或邻近乡镇进行无害化处理,197乡镇自建无害化设施处理),另有520个乡镇对生活垃圾进行了简易处理;
乡镇自建垃圾处理场(站)22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共计0.48万吨/日.
(二)村庄 1.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截至2016年6月底,有3663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以下简称建制村)实现集中供水,集中供水率为28.06%;
有1462个建制村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污水处理率为11.2%;
有4598建制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为35.3%;
有1433建制村建立了生活垃圾保洁收费制度,生活垃圾保洁收费制度覆盖率为10.98%. 2.自然村.截至2016年6月底,有7758个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集中供水率为5.85%;
有1434个自然村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污水处理率为1.08%,有1055自然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为0.79%;
有1312个自然村建立了生活垃圾保洁收费制度,生活垃圾保洁收费制度覆盖率0.98%.
二、存在问题 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乡、镇镇区空间规模急剧扩张,基础设施产能快速增加,供水、道路、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大规模建设,有效提升了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 欠账多、数量少、水平低、配套差 等问题依然存在. 我省乡镇因长期缺乏系统的专项规划指导,加之资金筹措困难等原因,目前,全省1285个乡镇中,61%建制镇无任何集中式供水处理设施,89.6%以上乡镇未建设污水和生活处理设施.由于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供水覆盖范围小,供水普及率不高,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垃圾随意堆放和填埋,难以满足社会发展及生活需求,且严重破坏了城镇生态环境,并与快速发展的城镇经济形势严重脱节,影响了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
(一)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存在问题 1.资金不足,垃圾处理收费较低,财政拨款的缺口大,不能保证环卫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 2.环卫基础设施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