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800吨金银线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东阳市鑫宇金银线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4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为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8

三、环境质量状况

15

四、评价适用标准

18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2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6

七、环境影响分析

27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8

九、环保审批要求合理性分析

40

十、结论与建议

43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实景图 附图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5:建设项目水功能区划图 附图6: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法人身份证 附件3: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4:建设项目规划意见 附件5:生活污水纳管证明 附件6:环评文件确认书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800吨金银线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东阳市鑫宇金银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庆亚 联系人 吴庆亚 通讯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白坦二村 联系电话

13735637311 传真 / 邮政编码

322109 建设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巍山镇白坦工业园区 立项备案 部门 东阳市经信局 项目代码 2018-330783-28-03-093874-000 建设性质 新建(补办)迁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7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5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366.36 环保投资(万元)

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9%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 1.1项目内容及规模 1.1.1项目由来 东阳市鑫宇金银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经营范围为金银线生产.企业成立至今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现经营内容仅有金银线生产项目,产量为800吨/年.企业投资366.36万元,租用白坦村工业园区总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标准厂房,购置切丝机、包覆机、倒丝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吨金银线的生产能力,可新增销售收入2000万元,创利税100万元.该项目已通过浙江省东阳市经信局的立项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330783-28-03-093874-000.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东阳市鑫宇金银线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相关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1.2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施行);

(2)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2019.1.1起施行);

(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2019.1.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订);

(5)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1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8〕22号《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6.27 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6〕65号《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2016.11.24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3.2.27起施行);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令(2018.5.2);

(12)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12.7施行);

(1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1.1施行);

(14)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施行);

(15)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2017.10.1施行);

(16)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4.12.31施行);

(17)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014.12.31施行);

(18)环境保护部文件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6.10.27施行);

(19)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施行);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施行);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施行);

(22)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施行);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10.13施行).

2、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1)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起施行);

(2)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12.19起施行;

(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12.19起施行;

(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5)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

(6)《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2]25号;

(7)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

(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

(9)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

(1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

3、产业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第36号),2016.3.25;

(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

(3)《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浙土资发[2014]6号,2014.4.15;

(4)《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

(5)《浙江省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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