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公告2019年第3号 鉴于海关总署相关规定调整,根据《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8年第3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南京海关决定废止《关于明确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的注册担保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03年第2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海关 2019年6月10日 抄送:关区各海关. 本关:关领导,机关各部门,风险防控分局,各在宁直属单位,苏州教育培训基地,存档(2). 南京海关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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