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南京海关决定废止《关于明确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的注册担保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03年第2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海关 2019年6月10日 抄送:关区各海关. 本关:关领导,机关各部门,风险防控分局,各在宁直属单位,苏州教育培训基地,存档(2). 南京海关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注:以上内容是本站开源项目的机器提供的预览内容,更完整和更好的阅读体验请直接免费下载资源后阅读 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