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12-23
职业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职业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6〕27号)第五条:"职业培训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一)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符合条件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根据不同培训职业(工种)的成本、紧缺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的短平快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具体标准可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 2.《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办发〔2014〕26号)附件:《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协助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张炉集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四、办理条件 按规定能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的企业(单位)、培训机构或个人.

五、申请材料 1.《培训及鉴定补贴申报统计表》;

2.三类补贴申报所需各类材料.

六、基本流程

1、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

2、审核申报:职业培训等三类补贴实行季度申报拨付,申领以培训机构代领为主,个人申领和企业申领为辅.定点培训代为申领补贴需提供培训人员名单、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领补贴协议书、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材料;

3、汇总整理:将符合申报的资料统一收集整理,形成培训及鉴定补贴申请报告;

4、统一上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单位的资料统一上报到就业办培训科;

5、资金拨付.经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报当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到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张炉集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二)电话咨询:5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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