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8-02 |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席会(2016年第6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山东垦利县经济开发区油田创业园泰兴路以北、东三路以西.项目包括四个生产单元14个工序,分别为三胺中间体制备单元(环合工序、亚硝化工序、还原工序、结晶工序)、对胺中间体制备单元(酰氯工序、合成工序、还原工序、结晶工序)、三氯中间体制备单元(氯化工序、蒸馏工序、萃取工序)和叶酸合成(环合工序、酸精制工序、碱精制工序),配套500Nm3/h制氢装置.项目年产2000t叶酸,副产盐酸、石膏及氯化钠等,项目中间产品氢气、硝酸胍、氰乙酸甲酯、甲醇钠部分自用,其余外售,项目总投资10928.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5万元,项目属于备案制(垦利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登记备案号:1505500216),项目安评已经垦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供热依托公司现有锅炉,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时限要求实施超低排放. 制氢装置变压吸附过程解析气送锅炉焚烧,不得直接外排;
氯乙酸合成工序反应气体、三氯丙酮中间体氯化反应气体水吸收后制备盐酸外售. 氯乙酸合成工序酸性废气、三氯丙酮中间体氯化、蒸馏废气经"两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3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氯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指标的要求,丙酮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1-2007)值. 对胺中间体酰氯反应废气、结晶工序压滤废气、叶酸合成工序合成反应废气、叶酸合成酸精制工序以及碱精制工序的压滤废气经两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二氧化硫、硫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 叶酸湿品烘干粉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3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要求. 氰乙酸甲酯合成工序蒸馏不凝气经碱洗处理后与甲醇钠合成工序甲醇精馏不凝气、对胺中间体酰氯工序中转釜开釜加料及放料废气;
对胺中间体合成工序合成反应釜开釜加料、分层釜废气送入新厂区在建维生素A项目配建的有机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尾气经26米高排气筒排放,甲醇、非甲烷总烃、甲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甲烷参照执行前苏联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依托的污水处理站二级吹脱洗涤尾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标准. 项目依托的危险废物焚烧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SNCR+急冷塔+干式除酸+二f英吸收装置+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排气筒不低于35米,二f英、氯化氢、一氧化碳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烟尘、SO
2、NOx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推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阀门和计量设备,醋酸、醋酐、甲醇、盐酸甲醇溶液、环己烷、甲苯、液碱、丙酮采用内浮顶储罐,盐酸、硫酸、纯碱溶液采用拱顶罐加冷凝器、活性炭吸附、氮封等措施,厂界甲醇、非甲烷总烃、甲苯、氯化氢、二氧化硫、硫酸雾、氯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硝酸胍制备工序废离心液经"二级吹脱+二级洗涤"预处理;
氰乙酸甲酯制备工序分层废水、尾气吸收装置吸收液、三胺中间体结晶工序酸性废液、对胺中间体结晶工序废母液、三氯中间体萃取废萃取液、叶酸合成工序废水经酸碱中和后送五效蒸发装置预处理,产生的结晶盐外售;
叶酸酸精制工序废水加入CaO反应,生成CaSO4,压滤得到的固体打浆、洗涤合格后作为副产品石膏外售处理,压滤液与上述预处理水、抽真空排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废水、初期雨水送至自备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微电解+混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一级A/O+二级A/O+脱色"处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标准及垦利县东兴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送垦利县东兴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等必须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送该公司新醇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处理,不得外排.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装置区、液体物料储存区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
依托公司现有1000m3事故池,同时在新厂区东侧、南侧各设置一座864m3事故水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0.4吨/年;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1.19吨/年、1.12吨/年以内,纳入垦利县东兴污水处理厂管理.
(七)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罐区边界100m,依托的危险废物焚烧炉100m,依托污水处理站300 m围成的包络线.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由垦利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四、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9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垦利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